新中国成立70年,我军“三大条令”有多少部?

对于当过兵的人来说,“三大条令”再熟悉不过了,从走进军营那一天,一言一行都要符合“三大条令”的有关规定。可是对于没当过兵的朋友来说,“三大条令”是什么?有的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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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三大条令。
何谓军事条令?
首先我们要搞清什么是军事条令。
军事条令,也称军队条令,是军队中用条文颁布的法规性文件。通常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或最高领导人以命令形式颁发,全军组织实施。是军队战斗、训练、工作、生活的法规和准则。主要依据军队战斗、训练和管理的经验,武器装备和组织编制的状况,军事研究的成果等制定的。我军的条令主要包括共同条令、战斗条令、军兵种条令。共同条令有:《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警备条令》等;战斗条令有:《合成军队军师战斗条令》《步兵战斗条令》《炮兵战斗条令》等;军兵种条令有;《飞行条令》《海军舰艇条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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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合成军队团营战斗条令》。
我军从创建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条令建设,不同的时期,其种类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成为我军建设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适应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开展,我军制定并不断修订完善各种军事条令。在新的历史时期,用条令规范军队的一切行动,使之适应军队建设新形势的要求显得更加重要。
我军的共同条令包括哪些?
军队中的共同条令,就是军队各级组织和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照执行的基本军事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共同条令包括《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警备条令》等,其中《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亦称三大条令,主要规定军人的基本职责、权利、相互关系、生活制度、活动方式、队列行动、执勤办法、奖惩和纪律等,适用于全军。三大条令是我军进行管理教育的主要依据和全体军人的行动准则,是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执行严格的组织纪律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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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三大条令”。
那么,为什么把这三部条令并称“三大条令”呢?
一是规定的内容具有共同性。三部条令规范的内容都是军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即从一个普通老百姓转变成合格军人必须遵照执行的行为依据,三部条令都有详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而且,三部条令之间互相补充、共同组合相对完整的规范体系。
二是适用范围和对象具有共同性。我军有许多条令,分别从不同领域、不同范围、不同内容上调整着军队内部的关系,如飞行条令规范航空兵的行为;舰艇条令规范舰艇部队官兵的行为,而共同条令使用的范围包括各军兵种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从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都要坚决贯彻执行。
因此,通常又将三大条令称为共同条令。但实际上我军的共同条令并不止三大条令,还包括警备条令等。201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总则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所有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令”。可见,警备条令也是我军的共同条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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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之一《警备条令》。
新中国成立后,
我军已颁布11部三大条令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发出了“为建设正规化、现代化国防军而奋斗”的伟大号召。为尽快实现正规化,军委决定借用苏军条令条例,并于1950年将翻译的苏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和《步兵操典》下发全军部队。1951年2月1日,总参谋部首次同时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队列条令(草案)》《纪律条令(草案)》,在全军试行,作为全军进行管理教育,建立良好的内外关系、内务制度,养成优良作风,进行队列训练,维护和巩固纪律,以及实施奖励、处分的依据。至此,我军共同条令的体系形成,部队正规化建设有了基本的法规依据。
以后,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我军先后修订和颁发三大条令共10次,每次修订都是为了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使我军法规建设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三大条令的编写和修订基本上同步进行,条令的规范日趋稳定和统一,内容也日渐完善。1951年颁发的共同条令经过两年试行之后即进行了修改,由彭德怀主持军委会议审议后呈报毛泽东主席,毛主席逐段审阅,重要地方亲自作了修改。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53年5月颁布全军施行,对我军的内务制度、纪律维护和队列生活等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此后,我军共同条令于1957年、60年代、70年代、80年代各修订一次。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军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兵员成分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贯彻新的军事战略方针,中央军委于1990年6月、1997年10月先后两次修订和颁发共同条令。进入新世纪,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我军于2002年3月对《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做了局部修改。2010年6月,对三部条令又作了全面修改,总结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军建设的新鲜经验,吸取了军事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创新发展了我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和队列生活的若干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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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三大条令”。
2018年4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军第11部三大条令。这次新修订的三大条令,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坚持“五个更加注重”战略指导,适应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新格局,把全面从严治军要求体现在条令的各个方面,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精准性和操作性,是新时代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法规和全体军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叠“豆腐块”与内务条令
军队内务,是指军队内部日常生活的一切事务,也是军队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内务”一词,是在我军长期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诸如“内务制度”、“内务卫生”、“整理内务”等,一直在部队中沿用。叠“豆腐块”就属于“整理内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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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内务。
内务条令是规范军人基本职责、军队内部关系和日常生活制度的基本军事法规。是军队实施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目的在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部关系、正规的生活秩序,培养严整的军容、优良的作风、自觉而严格的组织纪律,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1日,我军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此后,随着军队的发展,我军分别于1953年5月、1957年8月、1963年1月、1975年11月、1984年9月、1990年6月、1997年10月、2002年3月、2010年6月、2018年4月对《内务条令》先后修订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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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注意,封面上印有国徽,因为当时中央军委属于政府系统。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试行)》,由原来的21章420条,调整为15章325条,明确了内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备战打仗,着眼新体制新要求,调整规范军队单位称谓和军人职责,充实日常战备、实战化军事训练管理内容要求;着眼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修改移动电话和互联网使用管理、公车使用、军容风纪、军旗使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规定,新增军人网络购物、新媒体使用等行为规范;着眼保障官兵权益,调整休假安排、人员外出比例和留营住宿等规定,新增训练伤防护、军人疗养、心理咨询等方面要求。
军令如山与纪律条令
军队纪律,简称军纪。它是军队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规则,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履行职责、忠于职守,遵守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等。军队纪律按其特指的范围,还可区分为战场纪律、课堂纪律、内务纪律、队列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
纪律条令,是规范军队纪律的基本内容、要求、监察和奖惩措施的基本军事法规,是军队维护纪律和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目的在于培养军人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执行命令,服从指挥,令行禁止,协调一致,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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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初期由中央军委颁发的《军队纪律条令》。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1日,军委总参谋部制定和颁布了《纪律条令(草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第一部《纪律条令(草案)》。此后,分别于1953年5月、1957年8月、1964年2月、1975年11月、1984年9月、1990年6月、1997年月10月、2002年3月、2010年6月、2018年4月先后10次修改颁布《纪律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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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新修订的《纪律条令(试行)》,由原来的7章179条,调整为10章262条,围绕听党指挥、备战打仗和全面从严治军,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战纪律、训练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10个方面纪律的内容要求;充实思想政治建设、实战化训练、执行重大任务、科技创新等奖励条件;新增表彰管理规范,对表彰项目、审批权限、时机等作出规范,同时取消表彰与奖励挂钩的相应条款;充实违反政治纪律、违规选人用人、降低战备质量标准、训风演风考风不正、重大决策失误、监督执纪不力等处分条件;调整奖惩项目设置、奖惩权限和承办部门,增加奖惩特殊情形的处理原则和规定。
“踢正步”与队列条令
队列,是军人排成行列进行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泛指排成行列的队伍。它可以体现军人的素质和风貌,有助于提高军人执行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和协调行动的素养。我们常听到的“立正”“稍息”“向右看齐”“正步走”就是队列动作。
队列条令,规范军队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的基本军事法规。是军队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基本依据。目的在于培养良好的军人姿态,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优良的战斗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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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列条令规范的正步分解动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开始正规化建设,于1951年颁发第一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草案)》。随着军队的发展,又分别于1953年、1957年、1964年、1972年、1983年10月、1990年、1997年、2010年6月、2018年4月先后对队列条令进行了9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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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新修订的《队列条令(试行)》,由原来的11章71条,调整为10章89条,着眼进一步激励官兵士气、展示我军良好形象、激发爱国爱军热情,新增誓师、组建、凯旋、迎接烈士等14种仪式,规范完善各类仪式的时机、场合、程序和要求;调整细化阅兵活动的组织程序、方队队形、动作要领;调整队列生活的基准单位和武器装备操持规范,统一营门卫兵执勤动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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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解放军报》头版。
2018年4月新修订的三大条令颁布施行,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