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员工泄露乘客私人信息,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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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图)
泄露客户信息,不仅仅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和职业操守,还侵犯了客户的民事权利,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国航员工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国航称已对其作出停飞处分,并将进一步处理。服务行业有机会获得客户的个人信息,但是应该严格保密。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不仅仅违反工作纪律,也是侵犯客户权利的民事侵权,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不能等闲视之。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官方微博账号于2020年1月3日发布消息称,接网友反映,有员工个人微博内容涉及旅客信息,经核查,涉事人员为国航乘务人员。国航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航数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已经对其作出停飞处分。
惹祸的微博发布于2019年9月份。在这条微博中,贴出了张杰、韩红、周笔畅等多位歌星的名字,以及生日、国籍等信息,发布者说,“这个晚会配置很不错”,发布地点显示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这条泄露客户信息的微博,不仅仅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和职业操守,还侵犯了客户的民事权利,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国航员工违法公开歌星的个人信息,侵犯了这些歌星的民事权利,歌星们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而根据最高法最高检2017年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公民个人信息,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还规定,“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部分国家机关以及交通、电信、金融等服务部门,由于其工作或者所提供服务的性质,天然能够获取公民的部分个人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规则,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应该保守其在工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单位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刑法修正案九虽然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扩大到所有能够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人,但是上述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无疑仍然是重点人群。现实中,被判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除了通过互联网购买个人信息之外,还有不少是“交警大队辅警”“房地产信息中心员工”“电商平台员工”“快递公司员工”等。
与那些为了获取利益而大量泄露客户信息的人不同,这位国航员工可能并不是恶意泄露客户信息,只是为了炫耀一下。甚至有些人可能本人是追星族,工作中接触到明星的信息,难掩激动,一冲动就发了微博或者朋友圈,而没有意识到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要知道,当今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远远超乎想象,泄露的信息一旦在社交网络上公开,是否会被人所利用、如何利用,完全不受泄露者本人所控制。
这位国航乘务人员所泄露的歌星个人信息中,虽然没有包含直接的行踪轨迹信息,但是其发布的微博中包含了位置信息,如果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完全可以在机场蹲守等待。而一旦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犯罪得逞,泄露信息者就会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仅仅考虑到这个巨大的风险,那些有机会掌握他人个人信息的人,在透露他人信息前,就应该三思而行。
国航在事发后向客户道歉,并称后续将进一步对这位乘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公众期待进一步处理的结果。如果处理结果不够严厉,可能会变相鼓励员工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国航的信誉在乘客心中就要大打折扣了。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