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突出,道滘这12个单位及家庭获表彰

近日,道滘镇12个单位及家庭登上了东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名单。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东莞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2018-2020年度东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活动。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文明创建评选结果,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莞城街道博厦社区等44个村(社区)“东莞市文明标兵村(社区)”称号,授予东城街道鳌峙塘社区等74个村(社区)“东莞市文明村(社区)”称号,授予东莞市文化馆等31个单位“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授予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0个单位“东莞市文明单位”称号,授予东莞市东华初级中学等30个学校“东莞市文明校园”称号,授予邱洁萍、陈志雄家庭等100个家庭“东莞市文明家庭”称号。

其中,道滘12个单位及家庭获得表彰。

道滘镇蔡白村、昌平村获评东莞市文明标兵村(社区);大罗沙村、大鱼沙村、厚德村、小河村四个村则被评为了东莞市文明村(社区)。

除此之外,道滘镇交警大队及东莞市司法分局道滘分局分别获得了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及东莞市文明单位的荣誉。

道滘镇实验小学获评东莞市文明校园。获评东莞市文明家庭的道滘家庭为刘振义、王会芳家庭,卢锡江、卢翠玲家庭,谭志和、刘月美家庭。

【记者】卢真伟

【作者】 卢真伟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