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男子买电视出问题 维权后获得双倍赔偿

2019年11月份新买的电视,回家后发现里面竟然有3、4月份的观看记录,两部电视连续剧,无数个短视频的记录。这是旧机翻新拿出来当新机卖?这事就发生在霸州临津村民郑先生的身上。而发现这些后,郑先生随后一系列的操作,让我们忍不住拍手称快!就应该这么干!
图片
【电视出现问题】
郑先生告诉我们:“我这个电视是2019年11月8号,在南孟一个电器店里面花了1400块钱买的,当时我们家的电器,电视冰箱洗衣机,还有小件的净水器,热水器,加湿器什么的,都是在这个店里面买的,买了一整套。用了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我这个电视有问题的。这个电视,我们没有登录任何账号,结果偶然间就看到这个电视竟然有3月份和4月份的观看记录。一个46集的电视剧看了42集,一个21集的电视剧看了7集,还有一些其他的电影、短视频,综艺节目之类的。我很确定这些都不是我们自己看的,最主要的是我11月份才买的这台电视。”
图片
【一顿操作猛如虎】
发现此事的郑先生,先是就此事咨询了懂行的朋友,他说:“我朋友告诉我,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这台电视曾经被卖出去过,退回后重新包装售卖的。可能涉嫌欺骗消费者。”在得到朋友的解释后,郑先生迅速查阅了相关法律,他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我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这个电器店给我三倍赔偿。 ”
郑先生随即与该电器商城进行了沟通。他说:“一开始他们推脱,让我找厂家,厂家来了之后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说是什么系统调试出现的漏洞。这些话我不可能相信,就又跟他们沟通,他们态度挺强硬的,说给我换个电视,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对于商家的态度,郑先生表示:“既然他们这个态度,我觉得这事就必须就按照法律规定来。我不多要,我就要法律规定的三倍赔偿。”
图片
【消协介入,圆满解决】
由于商场态度强硬,郑先来到了霸州123大院,我们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在了解完情况之后,郑先生又去了霸州市消费者协会,双管齐下与该电器城进行进一步协商。在我们与郑先生积极沟通的同时,电器城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郑先生将电视退回去,电器城退给郑先生2000块钱,二是郑先生继续用这个电视,电器城给600的赔偿。而这个方案郑先生并不愿接受。
1月9日,在郑先生的坚持下再次进行了协商,最终敲定了电器城为郑先生换一个价值2800元的电视这样的解决方案。郑先生说:“这也算双倍赔偿了,我也接受了。我不是想曝光这个店,他们给了双倍赔偿,也算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我认为我的经历不会是个例,我只是希望通过123的平台提醒大家伙,买电器一定要擦亮眼。遇到这样的事,一定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我们撑腰,我就是一个维权成功的例子。如果遇到这事的人不像我这么较真,又或者嫌麻烦,被他们强硬的态度吓退了,他们就不会把这些当回事。只有我们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为自己这种行为付出代价了,才能给他们警醒,让不要拿消费者当软柿子捏。”
【后记】
痛快!听郑先生维权的过程,我们忍不住拍手称快。以郑先生的经历提醒大家卖电器的商家谨慎的同时,我们也想通过郑先生维权成功的案例告诉大家,我们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旦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我们就要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