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阳政协委员:预防暴力伤医,应畅通患者司法维权渠道

1月13日,山西省汾阳市政协委员朱俊琳向汾阳市政协提交预防暴力伤医的建议。

朱俊琳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司法渠道,降低患者维权成本、缩短维权时限。

她称,目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是依据《民诉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投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司法解释细则方面,对医疗事故的界定范围比较窄,缺少健全合理的法定赔偿标准。

朱俊琳建议,应给予医疗卫生事业充分的重视和投资,制订公平、合理、有效的医保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全体国民的医疗保健需求,给医院、医务人员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她建议,应推广人民调解机制和协商解决机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放心保)制度。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协商解决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朱俊琳称,患者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行政调解又缺乏公信力,这就要在医患双方之间有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作协调。

她呼吁,有关部门要向全社会大力宣教,提高公众对医学的知晓率: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也是一门“遗憾科学”,医学不是万能的,存在诸多未知性和风险。患者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医学常识,正确认识和对待疾病,尊重生命,理解医生,建立互信,促进医患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