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4起民政兜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日前,省民政厅党组、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联合通报了4起民政兜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五龙坝村党总支书记曹立秋等6名村干部违规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问题。五龙坝村党总支书记曹立秋和支部成员汤光前、曹爱平、曹德美、李小毛、李建中利用村民粮食直补存折,违规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5万元,用于归还村委欠款和支付原同心桥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3月,曹立秋、汤光前、曹爱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德美、李小毛、李建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衡阳市石鼓区潇湘街道民政办主任宋跃辉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核查不严问题。石鼓区潇湘街道民政办主任宋跃辉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工作流于形式,核查不严,使已不具备享受低保条件的居民吕某某和汪某某继续享受低保,直到区联合调查组入户调查发现后,才于2019年取消两人低保。2019年7月,宋跃辉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层山镇敬老院院长王与元财务套取和违规使用低保金问题。2013年年底至2018年1月,君山区层山镇敬老院院长王与元在职期间,虚报五保老人人数,套取专项供养金346980元用作院务开支;虚报采购量套取五保老人生活费6万余元用作招待费用;超标准办理五保老人丧事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9119元等问题。2019年7月,王与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邵阳县岩口铺镇民政办主任罗松元在低保评定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岩口铺镇云赵村村民屈某应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但未评为低保户,岩口铺镇民政办主任罗松元工作不实,未及时发现和整改,2018年4月,邵阳县纪委决定,责成岩口铺镇党委对罗松元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