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市8地入境返唐相关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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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
关于加强境外来丰人员隔离管控的
通 告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较快,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来丰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丰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归国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境外来丰人员),入境前2天,本人或利害关系人(亲属、单位、接待方)须将来丰人员基本情况、入境时间及地点、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对确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报备的,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0315-5155305进行报告。各社区(村)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境外来丰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区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境外来丰人员一律落实 14 天集中隔离措施,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境外来丰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以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对困难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所有境外来丰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所有境外来丰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社区(村)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坚决予以曝光。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各用工企事业单位、所有宾馆、酒店、房屋出租人,获知从境外来丰人员信息后,必须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乡街报告。对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丰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5155305)。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开平区
关于实施境外来(返)区人员
“闭环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9号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对境外来(返)区人员的“闭环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凡是近期计划自境外来(返)区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用人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村(社区)或镇街报备。报备内容为:来(返)区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到达前14天身体状况及旅行轨迹、入境时间地点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各村(社区)及用人单位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境外来(返)区人员严格执行报备及各项防控措施。
二、集中转送隔离。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境外回国人员接返工作专班制定一人一案的接返方案,统一安排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境外来(返)区人员一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费用个人自理。自3月23日零时起,根据省防控办《关于入境来冀人员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和隔离医学观察费用支付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对境外来(返)区人员输入病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所有境外来(返)区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依法严格管控。所有境外来(返)区人员及其家属或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入境人员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村(社区)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入境人员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者,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同时予以曝光。
五、接受群众举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市民对境外来(返)区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坚决做好境外来(返)区人员的“闭环管控”。举报电话:3372952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滦州市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精准防控的通告
当前,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但随着境外疫情蔓延,来(返)滦人员持续增多,给我市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为进一步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返)滦人员。所有入境来滦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士,均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近日,唐山市出现1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特别是某区出现3名境外返唐人员因推送信息不及时、无人组织接返,当事人自行返回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目前仍在境外的我国公民及拟来滦学习、工作的外籍人士,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减少流动,尽可能留在当地,最大限度降低旅途交叉感染风险。有从境外来(返)滦意向的人员及其亲属,务必提前与所在村(居)、社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联系,并准确报告入境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入境或中转口岸等信息,并全程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省外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滦人员。来自湖北(武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进行病毒抗体检测;来自中风险地区的,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觉接受企业、镇(街)、社区(村)管理,并落实每日2次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控措施;来自低风险地区的,需持有当地健康通行卡或健康通行码,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可正常出行和复工。
三、加强村(居)、社区检测点排查。各镇(街)及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管控措施,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在村(居)、社区检测点加强外来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排查管控,并第一时间将外来人员逐级上报村(居)、镇(街)、市直相关部门、市疫情监测组,真正做到排查登记不漏一人。
四、科学戴口罩。普通民众在进入商场、餐厅、会议室、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随时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员小于等于1米接触时,要佩戴口罩。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医院、汽车站、火车站、超市、饭店、公共交通工具、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严防人员聚集。广大群众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活动场所,严禁聚集、扎堆闲聊、打牌、唱歌、跳舞、泡茶及参加其他聚会、聚餐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在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性活动。出现人员聚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监督举报。广大群众要自觉开展监督并积极举报,对公众聚集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滦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将继续落实有奖举报政策。举报电话:0315-7101101。
2020年3月23日
路北区
关于来(返)唐入境人员
“闭环管控”的五项措施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对来(返)唐入境人员的“闭环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凡是近期计划自境外来(返)唐入境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报备内容为:来(返)唐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入境时间地点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各社区(村)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来(返)唐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集中转送隔离。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区防境外输入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来(返)唐入境人员一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费用个人自理。自3月23日零时起,根据省防控办《关于入境来冀人员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和隔离医学观察费用支付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对来(返)唐入境人员输入病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以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所有来(返)唐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依法严格管控。所有来(返)唐入境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社区(村)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坚决予以曝光。
五、接受群众举报。欢迎广大市民对入境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电话:3724797,15176613212。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丰南区
入境返丰人员疫情防控明白纸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呈现扩散态势,部分国家疫情发展很快,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凡是近期计划自境外返丰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村(居)报备。报备内容为:人员姓名、健康状况、来源国家、入境时间、航班号、经停国家、入境机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各村(居)及接待单位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返丰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同时向所在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区防境外输入工作专班报告。
二、集中转送隔离。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我区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区防境外输入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入境返丰人员一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费用依规支付。自即日起,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未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对困难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外籍人员参加医保的,医疗费用支付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未参加医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所有入境返丰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依法严格管控。所有入境返丰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村(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予以公开曝光。
五、接受群众举报。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全力维护我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对入境返丰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有奖举报电话:8292121。
附件:入境返丰人员具体接返方式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3月22日
入境返丰人员具体接返方式
所有入境返丰人员,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士,均应遵循相关规定,按相应的接返方式返回。
一、从北京首都机场入境人员,在安全通过机场检查后,由机场安排车辆统一送至北京新国展市级分流中心后耐心等待,市驻京入境接返工作专班负责送至我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如果未被送到北京新国展市级分流中心,请在机场办完全部手续后,直接联系我区接返工作专班(8292121)或驻京转运组(13366978030),由市驻京入境接返工作专班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接返。
二、从国内其他城市入境人员,若入境城市距离我区往返车程一天之内的,由我区直接派车接回并送至集中隔离点;若往返车程超过一天的,立即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自行选择包车、自驾或公共交通工具返回,我区派车在高速路口或火车站接至集中隔离点。
三、从其他城市入境后再转机到首都机场人员,要提前报备,告知航班班次、抵达时间、航站楼、联系方式等,由市驻京入境接返工作专班统一接送至我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汉沽管理区
汉沽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关于实施境外来(返)管区人员
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对境外来(返)管区人员的严格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境外人员如特需返回请在当地做好防控措施,避免路途中的感染风险。凡是近期计划自境外来(返)管区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用人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队)或镇、街、农总、园区服务中心报备。报备内容为:来(返)管区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到达前14天身体状况及出行轨迹、入境时间地点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各村(居、队)及用人单位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境外来(返)管区人员严格执行报备及各项防控措施。
二、集中转送隔离。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管区疫情防控办境外回国人员接返工作专班制定接返方案,统一安排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私自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境外来(返)管区人员一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费用个人自理。自3月22日零时起,根据省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入境来冀人员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和隔离医学观察费用支付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对境外来(返)管区人员输入病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所有境外来(返)管区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依法严格管控。所有境外来(返)管区人员及其家属或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入境人员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村(居、队)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入境人员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者,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同时予以曝光。
五、接受群众举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居民对境外来(返)管区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坚决做好境外来(返)管区人员的严格管控。举报电话:69213226
汉沽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路南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
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返)唐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转运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96602、2332065)。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玉田县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加强来玉返玉入境人员登记管理的
通 告
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扩散,依法严肃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来玉返玉后,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河北省和唐山市各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等,自觉接受登记调查、检验检疫、 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入境尚不满14 天的入境人员,无论从我国哪个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临时居住地)为玉田县区范围的,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1小时内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组织、所在单位或有关组织主动报告,港澳台地区人员和外国人要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
三、近期计划进入我县的入境人员,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应当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居)组织或单位报告其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国外旅居史、入境时间和地点、来玉方式、健康状况和下步去向等情况。
四、宾馆、酒店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入境人员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洽单位、社区(村居)组织、留宿人、房屋出租人应当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员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时登记报告、隐瞒旅行居住和身体症状等信息、拒不服从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入境人员的亲友、接洽单位、宾馆和酒店经营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帮助入境人员逃避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要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社区(村居)组织或者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玉田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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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丰润真好 唐山开平 话说滦州 路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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