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江苏推广“交房即发证”!意味着什么?

买过房的小伙伴都知道,
新买的商品房想要拿到产权证,
都需要在交房之后
半年到一年时间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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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来啦!
3月22日,
江苏宣布将从六月起
全面推行"交房(地)即发证"
不动产登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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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产权证的危害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订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产权证没到手孩子不能入学?
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
没有产权证不能出租?
这些问题都将不是问题
江苏也是全国首个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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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交房(地)即发证“?
此举对购房群众、房地产企业
将带来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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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房(地)即发证”?
01
“交房即发证”
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02
“交地即发证”
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什么时候能够实现?
《通知》明确了在全省推广
“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
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分为“四步走”
2020年4月中旬前
各市、县(市、区)制定“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2020年4月中旬至5月
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6月起
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买房人应该如何操作?
那么,对于买房人而言,
如果想“交房即发证”
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执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鼓励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其它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新政的好处
“交房(地)即发证”,为买房者大大提供了方便,购房者在收房后,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即可在收房时同步申请办领不动产证,无需再跑办事大厅,还能同步领取水、电、气、网8个证(卡)。
对于房产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办证等待时间越短,就越能最大限度节约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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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事~
网友纷纷评论:建议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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