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KN95?夹藏口罩4万只?海关通通严打!

4月8日,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号“海关发布”公布称,4月1日,厦门海关所属邮局海关查验关员监管一票出口至意大利的防控物资时,发现货物申报品名为“非医疗用无牌无型号一次性口罩”,但实际货物却为艾美牌KN95、鑫胜康牌KN95,共计4000个,存在伪瞒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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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该关再次查获出口防疫物资违规情事。一批出口至阿富汗的申报为“非医疗用猫咖牌额温枪”的防疫物资,经开箱后发现其实际品名为“红外额温计”,共计48支,未标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码。经核实,该家医疗器械公司并无相关注册在案的额温枪信息。
目前上述货物均按规定进行暂扣,待下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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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近日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事件高发。4月2日,上海海关布控查获杭州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口的“快速诊断检测试纸”,实际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共计12.2万份。宁波海关对湖南省益阳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货物查验时发现,除申报的湿巾、塑料袋等货物外,查获夹藏口罩15箱,共计40500只。4月1日,北京海关在空运渠道布控查获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将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伪报成“快速检测试纸卡”,逃避海关监管,涉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300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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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提醒称,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据统计,公告发布以来,海关在贸易、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等渠道共查获非清单企业生产或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1120.5万件,其中口罩994.1万只,防护服15.5万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08.5万份,红外测温仪2.4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