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4月27日起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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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记者从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经滨城区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自2020年4月27日起恢复开放,窗口恢复正常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滨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仅限于持滨州健康码或山东健康通行卡绿码人员。
二、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前需提前安检。市外诉讼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大厅,要主动出示山东健康通行卡;市内当事人需出示滨州健康码。持有绿码人员,无发热、乏力、干咳症状者可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持有黄码或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三、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四、对进入诉服大厅人员进行人数限制,同时进入人数办理立案和执行事宜各为20人,开庭人员持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按确定时间进入审判区域,未进入人员在大门外侧限定区域内等候。进入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应在指定区域等待,相关事务办理完毕请及时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来源:闪电新闻
值班小编:张婵
审核:邱芹
出品:滨州日报社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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