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市地热温泉水氟化物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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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省地热温泉资源较为丰富地区,主要分布于耿庄镇和腾鳌温泉街道区域,自开发使用以来,带动地区经济增长、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氟化物超标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关系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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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超标问题

海城市的地热温泉开发使用范围主要集中在温泉洗浴、热带鱼养殖和部分居民楼供暖等行业,每天产生约5000吨废水,排入五道河。地热温泉废水经监测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浓度在12—16mg/L之间,远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影响下游太子河干流及其支流五道河考核断面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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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措施及成效

为确保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打好“辽河治理攻坚战”,2019年海城市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提出了“以治为主、防治结合、达标生存、不治关停”的强力措施,当地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政府主管领导现场指导,全力推进地热温泉水氟化物专项治理,做到“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氟化物专项治理作为落实“水十条”、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和鞍山市2019“水质突破年”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治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共同发力,形成了全市专项治氟“一盘棋”。

二是统一治理模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和义务;强化突出工程治理,实施源头控制,由企业自主选择第三方、自行采购治理设备设施、自行组织安装调试、自行监测、自证达标。截止目前,14家大型温泉洗浴项目投资1000余万元,共安装物化+生化治氟设施11台(套),平均每吨水处理成本为2元左右。温泉企业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平摊到洗浴门票中,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得到百姓的接受和认可。

三是统一排放标准。鉴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氟化物标准为10mg/L,与五道河地表水V类考核标准1.5mg/L差距较大,为确保断面考核达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单位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进行管理,实现了排放标准与断面考核标准相统一,为河流水质达标提供了根本保障。

四是统一规范排口。为杜绝偷排偷放、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属地镇区联合生态环境局对所有温泉洗浴项目排放口进行了清理整顿,一个温泉洗浴项目只能设有一个排放口,并要求在明显位置安放标牌,统一标牌样式,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对温泉供热居民楼采取了清理取缔、集中并网供热措施,对热带鱼养殖户采取了封堵截流、提高循环水使用率、严禁废水直排等措施。

经过近4个月的集中整治,氟化物专项治理效果明显。氟化物排放浓度大幅下降,已由12—16mg/L最低下降至1.2mg/L左右;五道河刘家台子断面的水质明显改善。2019年11月20日,鞍山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专门组织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海城市氟化物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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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的借鉴意义

海城市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持续推动全市氟化物污染问题整体解决。从“统筹”层面上,采取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源头防治、市场运作”原则,落实河流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齐抓共管治理格局,打造完善的“治、用、保”生态保护体系,促进河流生态指标明显改善,提升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实现区域经济平稳增长。从“精准”施策上,值得一提的是温泉浴池将自建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平摊给浴池自身和小幅上涨的门票价格上,既符合“谁排污、谁治理”的环保理念,又不会过度增加洗浴消费者的经济负担,是巧妙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例子,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2020年,鞍山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海城经验,对所有涉氟排水单位采取“独资建设+多企合一”的模式进行系统治理,加强治氟设施运行管理、强化河流沿线日常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断面水质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河流水质管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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