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跑路我还能拿到产权证吗?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这么说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燕华

“我在200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直没有拿到产权证,现在开发商已经跑了,这家公司也注销了,该怎么办?”

6月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上线“民声热线”节目时,就网友提出的这一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只要所购房子合法开发建设的,可单方办理不动产权证。

节目也再次重申,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伟东带队上线“民声热线”节目,他表示,强化资源保障,助推复工复产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期的工作重点。

对例如广湛高铁这些涉及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予以重点保障。

节目中,针对上述网友的提问,该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处长韦红介绍,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买卖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是需要买方和卖方双方共同申请。

刚才网友所提的问题,开发商已经跑路了,不可能双方共同申请了。省自然资源厅针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底,经省政府同意,专门出台了《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对这一类问题,开发商跑路,双方无法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只要网友所购买的房子是合法开发建设的,取得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以及竣工验收等批准文件,就可以单方凭购房合同、购房款的票据以及税费缴纳的凭证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业务。

另一位网友则咨询:他是城市居民,2000年的时候购买了村里的一块宅基地建房,并建了一栋房子,现在我想办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韦红表示,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用于建房的土地。作为城市的居民,按照现行的规定,不能购买宅基地,现在所有的规定都明确了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吴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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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 黎采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