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占用公共停车位,很多人可能认为,不是什么大事,但事实上,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段时间,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甚至开出了千元罚单。
很多人认为,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是什么大事,但事实上,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段时间,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开出了千元罚单。
交警开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在莆田市壶山东路看到,
道路两旁都已施划公共停车位,
并安装了智能收费系统,
但仍有不少市民用晾衣架、
自行车等物品私自占用。
民警当场拍照取证,
并开出千元罚单。
莆田市公安局民警 林宏昇:
采取物品占用停车位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占用社会公共资源,更是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7条以及第75条第十三款规定,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处以1500元的罚款。
在南门片区昌和路,
道路两旁的公共停车位
也被不少摩托车占用,
民警当即叫来拖车,
拖离现场。
而对于一些小轿车车主
为躲避停车收费占用
摩托车专属车位或违停的情况,
民警也现场执法,
将车辆拖离。
为调节公共停车资源,
自5月1日起,
莆田市在城区范围内
推广云视频停车收费系统。
对公共停车位进行统一收费管理,
但仍有不少市民为了一己私利,
使出各种招数违法占用。
据民警介绍,
他们已通过无人机巡逻取证,
对车辆行为进行抓拍固定证据,
一经发现有车辆多次占用停车位,
会将其拖离现场,
并处以1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