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原著“全书唯一被休的正室”余方氏:有一种妻子,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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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子逸
余方氏,余嫣红之母,余家的长房长媳。
她是《知否》原著全书里,唯一被休的正室。
盛华兰的婆婆何其不靠谱,但是因为其生养了儿女,即使她的公婆早就留下了要休弃她的文书,也仅仅是为了吓唬她,而不会真的休掉她。
只有余方氏,有儿有女,还是在门风极好的余家,反而被休弃了。
这里面,跟余阁老的杀伐果断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余方氏这样的女人,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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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心思歹毒。
“这次亲事,本不是我祖父母的意思。是我那后娘攀上了宁远侯的一个不知什么亲戚,便促着父亲应了媒人,好在我祖父说他要再考虑打听些,这才未说定,可是那女人闹得尽人皆知。”
这段话,是余嫣然说的。
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余嫣红的后娘余方氏。余方氏攀上了顾家,因为顾廷烨声名狼藉,不舍得自己的女儿嫁过去,于是把余嫣然推了出去。
怎料,余阁老疼爱余嫣然,要先去打听顾廷烨的为人。
可余方氏怕这门亲事不成,余阁老还没有同意,她就把消息都传了出去。
余方氏此番举动,实属恶毒。
古代女人最重名节,想盛明兰和贺弘文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依旧没有在外边透露一丝一毫。而余嫣然亲事还没说定,几乎所有的人都知她要嫁给顾家二郎了。
余方氏此举,就是为了坏了余嫣然的名声,让她不嫁也得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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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贪婪愚蠢。
余方氏,想要把余嫣然嫁入高门,能攀附权贵。
无奈,余嫣然的祖父母不同意,余大人和余方氏表示,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祖父母不该插手。
那时候的余阁老第一次提出了,既然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么他要求自己的儿子余大人休了余方氏。
余方氏到了这个程度,才消停了会儿。余阁老杀伐果断地定了余嫣然的婚事。
可谁能想到余方氏为了攀附荣华,竟然把亲生的女儿余嫣红嫁了出去。
毁了余嫣然的名声,可见余方氏的心思歹毒,而把亲生女儿余嫣红嫁到顾家,又可看出她的贪婪愚蠢。
她明知道顾府是个虎狼窝,她更知道顾廷烨的名声不好,甚至于,朱曼娘到余家去闹这件事,她都是完全知晓的。
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她依旧把亲生女儿嫁了出去。
可以这样说,余嫣红的死,跟余方氏的恶毒和贪婪是脱不了干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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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自私断然。
红绡,本是余方氏娘家的亲戚。因为父亲过世,族人不容,来到了余府。
她特别喜欢余府,余府的男人大多品性端良,无不良嗜好,余府的女眷从老太太到三太太、四太太均温厚宽容,不以她是孤女为嫌。
她跟余家三房的一个庶子相爱。余家三太太早就看出了他们的苗头,三太太表示,只要余方氏开口提第一句,她立刻成全了他们。
可是,余方氏是那样自私断然,毫不考虑红绡的感受,让她随着自己的女儿余嫣红嫁到顾府为妾。
红绡再了解余方氏不过:“在她的利益面前,什么情义都是假的”。
因为这份怨怼,当余嫣红做出丑事的时候,当余嫣红让她回余府求救的时候,当小秦氏诓骗余方氏的时候,红绡都做了帮凶。
如果余方氏对别人稍微有点仁慈之心,她的女儿,包括她也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结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实在是所有的小善,都可能成为你日后的福气,而所有的小恶都可能成为你以后的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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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胡作妄为。
红绡被小秦氏威逼利诱,再加上她对余方氏的恨。她诓骗余方氏盛明兰并不知道余嫣红的死因。
而余方氏得到这个消息后,竟然敢到侯府讹诈。她说自己的女儿死得悲惨,要求为女儿过继了朱曼娘的昌哥。
她女儿做出了如此丑事,她竟能也竟敢拿着这样的丑事去讹诈顾家。
饶是余阁老如此历经磨难,身经百战之人,都不禁心惊身摇,不敢置信。
他余某人居然会有愚蠢到这般令人发指的儿子、儿媳妇。他深知长子纵有千般不好,却没有胡作妄为一条。他之所以放心长子外任,也是知道他胆小唯诺,再配个知书达理的儿媳妇,虽没多大前途,但也不会闯大祸。可惜余嫣然的母亲福泽不长,而替补的儿媳妇却是个残次品,不仅心胸狭隘,脑筋蠢笨,还爱挑唆丈夫。
更需要说的是,直到顾家把红绡送到余家,把余嫣红的丑事摊牌,余方氏丝毫没有悔改之意,竟然说:“都是儿媳妇不孝,明知顾家是个豺狼窝,还逼着嫣红出嫁,年纪轻轻,却害了一条性命。也罢了,总算嫣然如今过得好,就算替她姐姐挡了灾了。”
她丝毫不知悔改,竟然还觉得是余阁老偏心余嫣然才导致了余嫣红的惨死。
余阁老,再也没跟她费一句话,直接给儿子定了“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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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阁老,为什么一定要休了余方氏?
只因这一句话:“千里江堤,毁于蚁穴,家门之治,重在子孙,根在家室”。
“千里江堤,毁于蚁穴”。
留着余方氏,余家就是一筐好果子里,放了一个烂果子。她会把所有的好果子,都变坏。一旦长子在余方氏的挑唆下犯了大错,那么余家就可能是灭门之灾。
如今,遇到的是顾廷烨,仁至义尽,又有余嫣然与盛明兰的情义,顾廷烨才放过了余家。
可如果没有这些前提呢?
余家就会是灭门之灾。只余嫣红的丑事一朝败露,余家女眷的名声就彻底毁了。再加上余方氏的讹诈,得罪了权臣,男人们的仕途也将毁于一旦。
余阁老何等精明之人,他怎么可能留着这样的一个女人,让余家陷入危机。
休了余方氏,既除了家族祸患,也算给了顾家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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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之治,重在子孙,根在家室”。
余嫣然的祖母,余老太太,虽然性格软弱,让余阁老负重前行了很多年。但是,她却有一样好,那就是生了四个儿子。因为这四个儿子,余家子孙繁盛,嫡子庶子嫡女庶女一大堆。
家门之治,重在子孙。
这也是忠勤伯府没有休掉华兰婆婆的原因。因为她生有儿女。可是余家实在不缺余方氏生的这几个孩子。
况且,留着余方氏,让余方氏教养孩子,都养成了余嫣红的样子怎么办。
余家不缺子孙,缺的是好子孙,这样的话,余方氏就更留不得了。因为她这样的人,只会把孩子教坏。
当余方氏被休时,余方氏的子女也曾想要求情,余阁老直接一句:“凡余家子孙,再有不守家规、忤逆尊长的,一并逐出门去”。
宁缺毋滥,余阁老宁愿不要余方氏的孩子,也不愿再留着余方氏这个祸害。
根在家室。
写《知否》原著的书评,我写了太多遍这句话了:一个家族,是从里面开始败落的,也是从里面开始兴旺的。如果家族不睦,那么一个家族很难兴旺起来。
余家已经开始败落了,如果再留余方氏这样糊涂自私还恶毒的人挑唆余阁老的儿子,那么余家从根上就坏了,又怎么可能再结出好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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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阁老拿出了当初在朝堂上对付敌人的手段,直接让人绑了余方氏休出了余家。
余方氏本是小妾的女儿。她的娘家已经是她的哥嫂管家,而她的哥嫂都是嫡出。
她在余家安逸了半辈子,最后竟然落了一个被休的下场。她如何肯甘心。
当她得知是小秦氏故意诓骗她的时候,她定下了一条毒计。她找了感染时疫之人的衣物,刮下毒汁,收买了顾廷炜府中的下人,害死了小秦氏的孙子和孙女。
小秦氏,死有余辜。
可那一双可爱的孩子,何其无辜。
小秦氏本是恶毒之人,却招惹了同样恶毒的余方氏。余方氏,因为小秦氏的诓骗被休。而小秦氏,因为余方氏的报复,再无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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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妻子,留不得。
在今天的婚姻理论里,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第一位。作为父母没有直接决定子女婚姻的权利,子女的婚姻,都应该由他们自己做主。
尤其是,结束婚姻这件事。
可如果自己的儿子,娶的是余方氏这种妻子呢?
我曾经遇到过那种坚持让儿子离婚的母亲,对方是扶弟魔,把丈夫挣得钱都给了自己的娘家。两个人结婚十年,两个孩子,家里一分钱没攒下,还欠了很多钱。
女人这样说:“你接受我,就要接受我的家庭。我弟不顶事,我就得管他”。
这个女人的婆婆坚持让儿子离婚,她的理由是:“我不想让我的孙子们长大了去倒插门。”
这样的坚持,是对,是错呢?
我始终认为,有一种妻子是留不得的。
什么样的妻子?
如果她的存在,不仅仅危害了你,也危害了你的家庭,甚至危害了你的孩子,如同余方氏这样。
那么,这种妻子留不得。
当然,如果造成危害的那个人是男人,同样如此。
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