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装修公司“偷梁换柱”?住户和装修公司各执一词

三明一装修公司

居然“偷梁换柱”?

实际装修的卫浴品牌和合同约定不一致

住户和装修公司各执一词

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5月31日,

家住三明世纪城小区的陈女士发现,

自己卫生间里的各种卫浴品牌,

根本不是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品牌,

她找到承接自己房子装修业务的装修公司

三明博若森装饰公司讨说法,

但装修公司认为,

他们事先和陈女士沟通过。

住户:

一年多后发现卫浴 品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陈女士说,2018年4月,她与三明博若森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住房面积60平方米按平方计算,总价46000元,约定工期100天。

今年的5月31日,陈女士在做淋浴间的卫生时,拔起地漏,一不小心,手指被地漏锋利的不锈钢边口划破。

“划破以后,我去医院买了一些双氧水和创可贴,回来以后, 我找来合同核对,核对后发现, 一些卫浴的品牌跟合同里面是不符的。” 陈女士发现卫生间里的一整套卫浴用品,几乎都被更换了品牌。

合同上,装修公司与陈女士约定的坐便器的品牌是鹰卫浴,型号也标得非常清楚:CD-149或者CD-153。 但是,在陈女士的卫生间,这些都是安华品牌的。卫浴柜、台盆、龙头、镜子、花洒等卫浴都是安华品牌。

而合同里,台盆、镜子标的是居美和贝邦两个品牌的。

陈女士说,装修期间,她经常出差在外地,全权委托装修公司在施工安装。出于对装修公司的信任,装修完,她没有仔细去核对,负责业务的工作人员就让她在一张空白的验收单上签字,对于合同约定的卫浴品牌被更换一事,她自始至终都毫不知情。

“电话没有说过,微信没有确认过, 书面也没有,我觉得这是一种欺诈。”陈女士认为。

按照合同约定,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达现场前要通知业主,双方进行验收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陈女士说,这些卫浴安装前,装修公司并没有通知她到现场验收,她认为,装修公司私自更换卫浴品牌,除了欺诈消费者行为,还有赚取差价的嫌疑。她找到装修公司要求更换合同中约定的品牌。三明博若森装饰公司却以公司股权变更为由,对她的诉求不予理会,也没有给出说法。

装修公司:

更换品牌时,他们用微信告知了客户;竣工验收单上有客户签字

据了解,博若森公司2018年底的时候,三明分公司做了股权变更。 “他们说这件事情要我们去找福州的分公司处理,也就是说他们不再负责这件事情了,我觉得没有道理呀,因为我的合同是跟三明的博若森签约的。”陈女士对于装修公司的说法感到十分气愤。

6月15日,笔者电话联系上三明博若森装饰公司负责人肖女士,肖女士表示,根据合同约定,所有的材料下单都必须要业主签字,他们更换卫浴品牌是因为公司没有合同约定的货。下单时,业主陈女士是知道的。按照肖女士的说法,所有更换的东西陈女士都有确认过。

那么陈女士签字确认的单据现在在哪里呢?

肖女士认为,公司股权变更后,三明公司对于陈女士的投诉处理没有义务作出答复。

6月23日上午,三明博若森装饰公司运营总监南先生对陈女士的投诉作出回应。南先生说,5月31日那天,陈女士被地漏割伤后导致情绪爆发,揪着各种不合理诉求投诉公司,他认为,手被地漏割破,并不代表地漏质量有问题。

陈女士手被割破后,双方纠纷的焦点就是卫生间整套卫浴品牌被更换的问题。

南先生说,合同中有约定,预算附件单也注明了:报价中所使用材料如遇材料变更或市场缺货、断货,可以同等质量价格产品代替,设计师在2018年8月13日微信告知客户所用的品牌为安华卫浴。

对此,陈女士认为,当时设计师的确给她发了微信,包括换什么品牌的卫浴, 也有价格, 也有图片, 非常详细,但是因为她不同意更换 ,所以在微信里面也没有回复对方。

而南先生认为,陈女士没有回复并不代表不同意,因为在最后竣工验收的时候陈女士有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有签字的验收单为证据。

对此,陈女士表示,当时竣工验收签字的时候是一位林姓监理让她在一张空白表上签的字,“他们的那个监理, 是说竣工单帮个忙先签掉 ,到时候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沟通 ,因为竣工单推迟签的话, 就要被扣钱。”

南先生并不认可陈女士的说法,他认为,验收单都是标准范本,作为任何的民事责任人,都不可能会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签字

不过,双方都表示,对装修的纠纷愿意坐下来,面对面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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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作者:小良)

新媒体编辑: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