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发朋友圈被处分,何以引发热议?

作者:小亢
近日,四川乐山马边一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动态,同在工作时间有其他公职人员共7人点赞、评论。马边县纪委通报称,包括发布者吉寿坚桑在内的8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了工作纪律,责成8人所在的机关作出书面检查。对朋友圈发布者吉寿坚桑书面诫勉,7名回复朋友圈的官员进行谈话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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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关于“上班时间能发朋友圈吗”的讨论。一种声音认为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刷朋友圈的确是渎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上班抽空刷朋友圈无可厚非、通报处理过了点。
其实,这个事情应当全面来看,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还是要看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朋友圈内容。
之前安徽省一扶贫干部下班时间因洗澡未接省巡查组电话被处分,也曾引发争议。据媒体报道,这位干部下班后洗澡时孩子接了电话,可等其洗完回电话时已经打不通了。新闻一出,不少网友为其叫屈,后来当地进行了复查,也认为原处分决定不恰当,后撤销了对其的党纪处分。
同样,这次的“因发朋友圈受诫勉”引发舆论争议,地方也需要更多说明,是不是在特别的时间段和场景。现实中的确有一些工作人员宁玩手机也不办事或故意拖延工作进度。如果此次事件中的工作人员确实因刷朋友圈耽误了工作,或是起到了不好的带头作用,那么被处理或可被理解。
而如果并不是在十万火急的时间段和场景,这些人也没有耽误正常工作,就不要给已经在脱贫和抗疫中任务很重的基层干部再增加心理重压。仅因为发布、点赞、评论朋友圈就被“纪委通报”,也难怪网友热议。
发一条朋友圈、给别人顺手点赞回复,耽误得了多少时间精力、造成的影响又到底有多恶劣?是否已经到了“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的地步么?恐怕还需要更多地还原当时场景。
2018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有这样一句表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可见,执纪监督既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严格,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恰当,及相关的信息透明。当前网友的讨论与疑问,事实上已经表明了舆论的某种不解,这种不解需要更多回应,避免对基层干部的误伤。
“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解决问题还是要朝问题下手。这一条朋友圈引发的问责与讨论,需要当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