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上班时突然从12楼坠楼,事发经过匪夷所思!

近日,西安的王女士上班时意外从公司12楼窗户坠落,所幸抢救及时,捡回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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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6月15日说起,当天下着大雨,在陕西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的王女士,感觉办公室太闷,便去打开公司西侧的窗户透气。窗户打开后,她又担心雨淋进办公室,就去拉遮阳帘。由于窗帘位置较高,她便直接爬到了窗户的台阶上。谁知台阶上有水,她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直接从12楼坠下,掉在一辆越野车的后备厢上,随后120赶来把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12楼是什么概念?相当于40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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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医生表示王女士坠落时,头部朝下,好在被越野车的挡风玻璃缓冲了一下,这才保住了性命。
主治医生介绍:“王女士全身8处骨折,高坠复合伤、颈胸腹部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创伤性休克等。经过抢救治疗,她目前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此后还要进行手术和恢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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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夫妻俩难过的是,陕西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垫付了1.3万元后就联系不上了。记者找到了陕西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先生,他表示,王女士来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事发后,已经向伤者提供援助,赔偿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认定。
目前王女士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但距离结果出来,还需要一段时间。王女士的丈夫刘先生说:“我俩都是农村来的,看病东借西凑的30万元已经花光了,后续还需要手术和恢复,是笔不小的费用,不知道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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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王女士坠楼是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安全劳动场所致劳动者坠楼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用人单位已提供了足以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工作场所,因劳动者过错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劳动者人身损害的,由劳动者自身担责。如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的,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
本案中,王女士因办公室较闷热开窗户,正常情况不会坠楼,但因其爬到窗台,位置较高,加上雨水湿滑导致重心不稳坠楼。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能预见到其行为较为危险,易产生不慎滑倒坠楼的结果,但是其仍置身险境,对坠楼受伤存在严重过错,用人单位原则上不担责。由于其开窗户是基于改善办公环境并更好工作,可以适当解释为“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该属于工伤。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没有关系。如经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获得工伤基金赔付,赔付金额也按照标准来,不会减少。
目前王女士的家属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如果在治疗方面确实存在困难,可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垫付,待工伤基金下发后再返还给用人单位,或申请有关社会机构救助。
王女士的坠楼砸坏楼下的越野车由谁赔偿?
虽然王女士是工伤,但是她的坠楼砸坏楼下的越野车还是应该由王女士赔偿,因为工伤赔偿只是针对人身的赔偿。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
江苏锐观律师事务所 余雯律师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