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辟谣!“东莞市茶山镇一企业确诊一例新冠”为不实消息

每经编辑:张杨运
据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8月14日凌晨广东省卫健委通报,1名罗湖水贝盒马鲜生超市员工在汕尾陆丰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此消息也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和担忧。
图片
今天网上传出一则“东莞市茶山镇一企业确诊一例新冠病例”的信息,经茶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该消息为不实消息!
图片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不实信息发布者进行调查处理。
提醒大家请自觉抵制不实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温馨提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