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人遭放火烧伤案围观起哄夫妇被判无罪,受伤李伯:不公道

当日夫妇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桥上追着事主以粗言秽语破口大骂,破坏社会安宁,被控扰乱秩序罪。但林希维裁判官竟然以事主亦有对骂他人,粗鄙程度不相伯仲,没证据显示被告有伤害对方的意图,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令广大市民觉得判决不公道。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去年11月11日,李伯在马鞍山遭人淋易燃液后点火焚身,一对在现场喧哗的夫妇被控“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维17日裁定二人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此判决并没有彰显公义,收到不少市民投诉觉得判决不公道,希望律政司考虑作出上诉。受害人李伯表示,听到判决后感到不开心,觉得不公道,称当日被人追骂,实在不明白是次判决的理据何在,倍感无奈。

图源:港媒 资料图

葛珮帆表示,当日夫妇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桥上追着事主以粗言秽语破口大骂,破坏社会安宁,被控扰乱秩序罪。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38条,凡是“协助、教唆及煽惑他人犯罪,其惩处应与主犯一样”,尽管夫妇二人并非点火者,但他们均有将该场争执升温。当时有人放火烧人,在此罪行发生时,在场人士起哄、不救火、不救人,更逃之夭夭,是否应视为共犯?但林希维裁判官竟然以事主亦有对骂他人,粗鄙程度不相伯仲,没证据显示被告有伤害对方的意图,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令广大市民觉得判决不公道。

葛珮帆还表示,李伯原本在上月中接受第五及第六次的植皮手术,但疫情严峻,入院后医生表示需要押后手术,所以暂且回家继续休养等候进一步消息。李伯现在双臂与手均感到如被螫咬般疼痛,需不断服用止痛药,还会时而感到一阵阵的剧痛,当拉扯到骹位皮肤便会被撕裂流血,还不时感到晕,又怕冷又怕热,身体状况仍然欠佳。李伯需要每两至三个星期就去见医生,调校紧身衣及做物理治疗,李伯希望疫情早日过去,可尽快做手术。

图源:港媒 资料图

据港媒此前报道,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马鞍山地铁站附近的天桥上,57岁香港居民李伯因反对暴徒的破坏公物活动,遭到对方殴打,暴徒将易燃液体泼在李伯身上,李伯瞬间成为“火人”,烈火燃遍全身,烧伤严重,惨不忍睹。随后,李伯被诊断为五级烧伤,昏迷11天后才苏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