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突然!杭州又一长租公寓爆雷!有人刚交了4万元房租,中介就拿钱跑路了

“友客爆雷了!”近日,友客公寓的房东终于等来了噩耗。
事实上,这个噩耗早有前兆。“友客给我的打款日是每月17日,可是这个月一直没有收到租金。”一名房东称,尽管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可这个噩耗还是来得太突然。
昨天上午,友客公寓的房东和租客陆续收到一条短信,称友客公寓自8月16日之后就未正常打款。对方自称是友客公寓工作人员,对此事也是“一脸懵逼”,并称还不知道能否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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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韩女士和朋友、姐姐夫妻俩,共四个人租住在拱墅区三宝郡庭小区。
7月8日,他们和友客中介签的合同,以3080元的价格租下一套两室的房子,交了一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共40040元。
才入住了一个多月,前天,她突然接到房东的电话,“房东说没有收到中介的租金,只有之前的押金,说是友客公司出问题了,如果不行的话,他要考虑收回房子”。
韩女士连忙联系了友客中介的代理人,对方让她第二天到星耀城这家友客公司来,有工作人员会给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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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8点多,韩女士就赶到友客公司,发现公司大门贴着封条,里面没有人。
等到下午,友客公司的人也没有出面。
再拨打代理人的电话,提示对方已经关机。
还有一对情侣今年刚刚毕业,7月份和友客公司签了合约,租住在拱墅区一Loft公寓,交了一年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每个月租金1980元。
“我们当时是在别的中介平台搜索房源时,看到了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过去看了以后觉得价格蛮合适的,就租下了。”情侣中的女孩说,他们当时看房子时,就发现这里的租金比市场价要便宜不少。同样40平方米左右的Loft公寓,装修不错,隔壁同户型同装修的房子价格要3100多元,贵了1000多。
“我们刚毕业着急找房子,很快就签约了,当时有租金半年付和一年付,因为一年付,每个月的房租会少几百块钱,就果断选了一年付,没想到刚入住一个月,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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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客公寓全称是“杭州友客房产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去年6月,今年又相继成立了宁波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今年7月,友客公寓法人代表发生两次变更,目前为陈某华。留在天眼查上的手机号码,今天下午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事实上,在友客公寓之前,杭州已有多家长租公寓爆雷或者拖欠房东租金。喔客、沃客、青客、巢客、三彩家、城城找房……这些长租公寓都有一个共同的经营模式,那就是“高收低租”。
为了迅速抢占市场,一些长租公寓不惜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房东收房,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租客出租。经过这么一番操作,一套月租金4000元左右的房源,长租公寓的亏损额可能就高达1000元/月,这还不包括业务员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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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二房东”们跑路
杭州出台了这条新规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3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9月30日前,“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
租客和房东
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杨杨律师: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房东可以起诉中介公司,等法庭判决解除托管合同,再收回房子。租客可以起诉中介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剩余房租。但实际上从打官司的角度来讲,租客会更弱势一点。
杨杨律师提醒租客,在看到中介公司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时,应该引起警惕,避免上当。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廖志松律师:
民事合同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诚实信用原则,二是合同相对性原则。
在此次纠纷中,涉及两个合同法律关系,基本上合同都有风险,所以才有违约责任。
房东的损失,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可以解除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向中介公司主张违约经济损失。
租客与中介公司的合同没有解除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客的租赁物使用权应当得到保护。即使房东认为自己有权要求租客退房,也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主张,无权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强制退房。
整合来源:都市快报、钱报杭州房产
值班编辑: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