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正式启动《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红网时刻9月15日讯(通讯员 金龙)为进一步提高证件质量,规范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等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保证政策待遇落实,更好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换发等证件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20]64号)规定及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求,9月14日,大祥区正式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办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此次新证换发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同时有效,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为了方便残疾人员申请换证,努力让服务对象最多只跑一趟,大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换证工作宣传,发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对接,残疾人员可持旧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4张(在职人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其他人员着便装)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填写2020年换证登记表申请换证,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开展登门服务。集中办理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0月16日。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