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充当“保护伞” 南宁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获刑20年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13.19万元,还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现金,不依法履行职责,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经营赌场违法犯罪活动。9月1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陈立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陈立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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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13
今年55岁的陈立是南宁市人,本科文化,曾任广西横县公安局政委,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等职务。2019年1月,南宁市监察委员会在参与对横县以沈某为首的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调查过程中,发现陈立涉嫌受贿线索。2019年4月,陈立被查。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陈立共犯有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
2009年至2018年期间,陈立利用其分别担任广西横县公安局政委、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横县公安局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13.19万元,为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谋取利益。
其中,2009年至2016年,陈立利用职务便利,在横县公安局其办公室和宿舍多次收受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卫某(另案处理)、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宁某(另案处理)、禁毒大队大队长刘某(另案处理)等多名下属人员送予的现金共计134.19万元,并在人事调整、日常工作等方面为上述人员提供帮助。
陈立称,他清楚下属送钱给他是基于上下级关系,希望能在工作中得到其的支持和肯定,并在有机会进行人事调整、提拔时得到关照,帮忙推荐到更好的岗位或者更高的职位。他收受财物后,在公安机关内部人事调整、日常工作等方面为行贿人提供帮助、给予关照和肯定。
除了收受下属的贿赂,陈立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社会商人给予的财物。其中,2009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陈立利用职务便利为横县某娱乐城法定代表人沈某(已判刑)从事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及经营娱乐城给予关照,其在横县公安局宿舍和南宁市的住所附近,多次收受沈某送予的现金共计133万元。
陈立称,他知道沈某之所以送钱给他是看上了他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的职位,及他手中的权力,想通过送钱跟一审搞好关系,让他利用职权替自己办事,比如经营赌场。而他因为自己的贪心,觉得自己帮沈某办了一些事,收他的钱是理所应当,因此收下了沈某送予的财物。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让黑老大到办公室喝茶
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方面,2010年至2016年,陈立在担任广西横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非法收受沈某送予的现金,不依法履行职责,多次包庇、纵容以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经营赌场违法犯罪活动。
2010年至2016年期间,陈立与沈某交往密切,并且通过让沈某到办公室及宿舍喝茶、过问和干预案件等方式将这一信息向外传达,纵容沈某为首的组织在横县开设、经营赌场,并为该组织开设、经营的赌场和娱乐城在逃避执法查处等方面间接提供帮助,为该组织做大成势并最终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创造了条件。
2012年至2013年期间的一天,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的公安干警带队在横县新福镇新福街一栋民房查处一处赌场并抓获多名涉赌人员,该赌场系以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的赌场。后陈立过问干预该案的办理,办案人员遂对被抓获的涉赌人员罚款后予以释放。
办案人员在证言中称,当时他们带领十余名民警查处了沈某开设的一个赌场,抓捕了十余人回单位处罚。在抓捕涉赌人员过程中,有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拿着手机问是谁带队,让公安人员接电话。他们警告对方不要嚣张,否则连他一起带走,该男子就跑开了。在回单位的路上,他们关闭了手机,回到单位安排人员给带回去的人员做了笔录,罚了两三万块钱,但当时没有对案件作出裁决。查了这个赌场后,有人就传话称,按陈立的指示尽快处理,要放人不能拘留。办案人员称,他们是迫于陈立的压力才对该起赌博案件降格处理,简单罚款放人。
两罪并罚一审获刑20
庭审中,被告人陈立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罪无异议,但辩称下属给其送的钱款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不应列入受贿数额;他并未主动向下属索取钱财,下属也没有请托的事项需要其帮忙处理。他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有意见,认为其不构成该罪,他在横县公安局任职期间,对涉赌犯罪从严打击,不存在包庇、纵容的情形。
法院认为,陈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13.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陈立身为国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明知沈某为首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从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通过过问、干预的方式,阻挠下属依法查禁该组织涉赌犯罪活动,使该组织及成员逃避执法查处,故意纵容沈某为首的组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陈立归案后基本如实供述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120万元,在量刑时可酌情考量。鉴于陈立对于收受的贿赂款并未全额退赃,且对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避重就轻,在量刑时还需从严把握。
最终,法院一审以陈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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