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内蒙古一县政府建产业园存在未批先占和毁林问题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其官网公开的最新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的查处情况显示,有群众反映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政府在建设东山扶贫产业园过程中,征占了200亩左右的林地,毁坏了林地中已成林的杏树和樟子松。

举报称,征占林地过程中没有公示,林西县森林公安局目前只处理了其中十几亩地,剩余的毁坏林地未处理。

国家林草局对此回复称,经调查核实,林西县政府在建设东山扶贫产业园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占和毁林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查,征占的3.2亩土地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中0.1亩在举报人承包林地范围内,因铺设浇树管道造成毁坏举报人承包林地范围内林木1826株,面积15.3亩。

7月20日,林西县森林公安局分别对违法主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地等行为进行林业行政处罚,责令缴纳罚款21344元,补种毁坏林木3倍共5478株的树木,责令2021年1月20日前补种完毕。

目前违法主体已缴纳罚款,对管线全部填埋,平整,已完成恢复造林15.3亩,树木补种,但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还未得到解决。

国家林草局建议责成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负责督导属地林草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定期汇报整改结果。

国家林草局责成内蒙古专员办依据整改方案继续对此案跟踪督办。

8月31日起,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8月31日-9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10-58580959)和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A00605号信箱)每天8:00至20:00受理群众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