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套遥感监测,兰州市严抓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

9月2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决定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自2020年10月20日启用10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处罚。

(违法行为:对于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金额:200元。)

1.安宁区黄羊头点位:沙井驿街道南坡坪村加油站旁

2.西固区岸门口点位:柳泉乡西新线公安检验卡口向东100米G109(京拉线)

3.七里河区兰临高速南出口点位:晏家坪G212南出口(城南国际小区对面)

4.城关区天水北路点位:天水路北口御景东方小区门前

5.城关区大砂坪点位:草场街街道大砂坪三运司加油站旁

6.东岗东路和平点位:榆中县和平镇柳沟河西坪村G312(沪霍线)成功学校对面

7.城关区北滨河路兰雅亲河湾点位:北滨河中路罗九公路公交站

8.城关区北滨河路欧洲阳光城点位:北滨河东路欧洲阳光城小区向西200处

9.西固区西固中路点位:西固城街道高压阀门厂小区门口

10.七里河区南山路点位:建西西路321号艾里克电气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附近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