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生父继母多次虐待的8岁女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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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干警到医院看望小羽。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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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干警到医院看望小羽。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石佳
“孩子已经出院了,现在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9月22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王镭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披露了曲某某夫妻虐待8岁女儿案件始末,以及后续对女童生活学习的安排。他表示,接下来,将给被害人选定监护人,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尽早送她上小学。
自5年前生母去世后,小羽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17年,小羽的父亲曲某某与谢某某重组家庭,此后两人生了一个女儿。今年1月,曲某某将小羽接来一起生活。
思念孙女心切,小羽的爷爷奶奶多次要求探望小羽,但都被曲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老两口选择报警。经办案民警调解,小羽才和爷爷奶奶相见。
令爷爷奶奶没想到的是,他们见到的是满身伤痕、全身浮肿的孙女,小羽的爷爷再一次报警。小羽被送往赤峰市元宝山区某医院救治,由于伤情过重,医院不具备收治能力。随后,小羽被转至赤峰市某医院救治。治疗期间,小羽说出实情,身上的伤是父亲和继母所致。
9月9日,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刑侦大队将曲某某、谢某某传唤到案。二人对其虐待女儿的行为予以供认。9月11日,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组到刑侦大队了解案情、提前介入。王镭介绍,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社会热点案件,检察院一般会提前介入。此案中,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就案件的证据标准、侦查方向等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
9月15日,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将曲某某、谢某某以涉嫌虐待罪移送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9月17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曲某某、谢某某夫妇以涉嫌虐待罪批准逮捕。
经调查,2020年1月至被捕前,曲某某与谢某某多次对8岁的小羽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不同程度损伤。经过在医院十多天的治疗,小羽的身体基本恢复,9月21日上午小羽出院。
“震惊!”尽管之前对小羽的伤情有所了解,但王镭看到眼前的小羽,还是被惊到了:“要比照片上更加严重”。小羽从脸颊到脖子,是一道道的抓痕、咬痕,脸上是斑驳的白色印记,后背还有大面积的烫伤。
为何夫妻会对8岁孩子下此狠手?据曲某某、谢某某供述,开始是为一些生活琐事打骂,后来他们让小羽到二人经营的快餐店刷碗、擦桌子、打包,看小羽干活慢不满意,心情不好也拿小羽泄愤。“(曲某某)喝酒多了也打,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打完晚上不让小羽睡觉,让她在沙发上坐一整晚。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曲某某、谢某某虐待家庭成员(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虐待罪。对曲某某、谢某某涉嫌虐待未成年人的起因和动机仍在进一步侦查。
从与小羽交谈中,王镭感觉到小羽有着与同龄孩子不相符的懂事与成熟,“桥边歌唱的小姑娘,你眼角在流淌”,小羽说自己喜欢唱歌、跳舞,送未检办案组干警离开医院时,小羽唱了一首《桥边姑娘》送别“叔叔阿姨”。
“首先要为孩子选定监护人”,王镭说,曲某某、谢某某对小羽实施虐待、暴力伤害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羽的身心健康。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相关规定,曲某某、谢某某对小羽的监护人资格或将被撤销。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最终监护人确定,必须遵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王镭强调。
据悉,爷爷称孩子生母去世后留有遗产让小羽继承,但部分遗产被曲某某和谢某某卖了。王镭说,目前当地司法局已派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小羽追回财产。接下来,当地教育局将帮助小羽解决就读小学一年级的相关事宜。
目前,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已为小羽启动司法救助申请程序,寻找爱心企业资助,尽力保障小羽日后生活步入正轨。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