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朗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9月29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胡明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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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领导”栏目最新信息显示,胡明朗已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胡明朗原任陕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据公开简历,胡明朗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曾在广西、公安部任职,2017年调任陕西省公安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2018年1月任副省长。
胡明朗在公安系统工作三十多年。他1985年成为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历经多个基层岗位,2001年底调任河池市,次年任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重返柳州市公安局任副局长,2008年12月晋升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明确为副厅级,2010年初任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胡明朗调任广西首府南宁,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次年1月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4年12月,胡明朗调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2016年11月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八个月后再次赴任地方,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次年1月任副省长,至本月赴任重庆。
此前今年6月,原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明朗简历
胡明朗,男,汉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1985.01—1985.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艺美术厂工人;
1985.07—1997.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7.07—1999.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荣军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其间:1996.08—1999.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7—2001.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其间:2000.07—2000.09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全区公安系统县市〈区〉副局长、副政委培训班学习);
2001.11—2002.1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2.10—2002.12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南丹县公安局局长;
2002.12—2003.09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其间:2003.02—2003.04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全国新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班学习);
2003.09—2005.0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5.03—2005.06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
2005.06—2006.07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
2006.07—2008.1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5.09—2007.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班行政法学专业学习);
2008.12—2010.0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
2010.01—201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1—2014.0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1—2014.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12—2016.11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2016.11—2017.07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2017.07—2017.10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10—2018.01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兼);
2018.01—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现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