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犯罪“雷区” 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合规共识框架签约

今天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合规共识框架签约仪式暨普陀区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基地首届论坛在普陀区检察院举行,360金融、波克科技、一嗨租车等30家知名互联网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共同签署《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合规共识框架》。框架就防范互联网行业系统风险,相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注重发挥引导、监督作用,激励互联网企业合规经营,服务保障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达成共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普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文波出席并讲话,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邱允生、普陀区互联网产业党建联盟书记、波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刘忠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及企业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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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京东、字节跳动等大批互联网企业落户普陀,互联网经济成为普陀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与传统行业不同,互联网行业存在创新度高、技术性强、市场竞争激烈的特征,互联网企业的安全威胁和刑事案件也呈现出高发态势。由于企业刑事风险具有严重性和延伸性,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涉案人员可能会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预防和警示企业远离犯罪“雷区”显得格外重要。守法是互联网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基础和保障。合规制度就是通过法律规范角度审视互联网企业的运营,避免可能发生的刑事违法行为。
互联网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不是企业的“独角戏”,而是企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有机互动。普陀区检察院在前期聚焦理论和实务前沿问题、发布《互联网经济领域检察白皮书》与《互联网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示》、设立专家智库、探索多方合作机制、筹建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的基础上,推动建立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合规共识框架,倡议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通过建立挂点联系、大数据信息通报、法律风险提示、涉案事件征询、专业咨询培训、党建共建等方式,更好地扶持互联网企业开展经营;倡议司法机关秉承平等保护司法理念,通过司法建议、刑事激励等措施,助力互联网企业依法开展合规管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倡议各方加强交流互通,探索创新合规工作方法,灵活选择合规合作模式,共建互联网企业合规协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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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体系的建立标志着普陀区互联网营商环境向更高层次发展。普陀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称:“合规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企业服务。我们希望以今天的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品质,让更多的企业安心在上海、普陀落地生根。”对于如何进一步发挥落实好框架中的条款内容,普陀区互联网产业党建联盟书记、波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刘忠生建议:“以原有的互联网产业党建联盟为纽带把各方紧密联系起来,落实“党建+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联盟推进合规经营理念、合规资源互助和政策信息互通。”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邱允生建议:“企业找准结合点,注重合规行为标准与企业治理结构、创新战略实施等相融合。行业找到发力点,行业协会承担起合规管理责任。政府部门找好切入点,强化宣传、引导、服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建议:“找准检察机关在企业刑事合规中的定位,通过精准制发合规检察建议、依法公正用好检察裁量权、积极参与企业合规管理活动来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刑事合规中的重要作用。”
除预防性的“合规营救”,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普陀区检察院也积极进行“刑事打击”,治理互联网生态体系。通过组建网络犯罪专业化团队、建立常态化公检互联机制、打击黑灰产业链、开展网络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等,积极打击互联网刑事犯罪。
签约仪式后,互联网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网络监管职能部门、互联网行业协会开展普陀区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基地首届论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犯罪学会理事张伟、360金融法务合规部总监郭世君、博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上海律协刑诉委主任王思维作《合规给互联网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主题演讲;上海市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帅、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刑事合规委副主任虞思明作《互联网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的难点和解决途径》主题演讲;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刑事合规委主任刘海涛、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互联网企业反腐败与合规研究院院长李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永勤发表专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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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互联网犯罪案例:
一、 利用网络接码平台软件帮助犯罪,对黑灰产业进行链条打击
2017年7月起,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等人明知下游用户使用大量新手机号码和对应验证码冒充新用户骗取互联网公司首单补贴,合伙通过某平台兜售手机号码和对应验证码牟利。普陀区检察院立即组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在电子数据收集、涉案人员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开展工作。2019年11月29日,张某等6人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普陀区院提起公诉。依托该案,办案团队对系列刷单诈骗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精准打击刷单诈骗黑灰产业链。在整个刷单诈骗链条中,该团伙通过接码平台连接违法利用手机软硬件获取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的上游公司,同时连接下游数量庞大的刷单诈骗不法人员,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起到纽带作用。通过对扣押相关硬件设备中电子数据的分析,办案团队发现提供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的上游犯罪人员并及时打击,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
二、 APP遭恶意举报下架,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2019年10月,李某通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向监管部门恶意举报的方式导致该被害单位唯一商业运营的互联网产品APP被处罚下架。由于互联网APP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传统商品,装机量、客户数量等虚拟资产在司法领域价值评估意见认识不一。普陀区检察院率先探索建议将APP下架期间用户下降数、单位用户产生利润、应用市场评级、投资人预期评估等纳入损失评估,创新虚拟资产评估在法律上的量化维度。办案期间,积极与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说明案件认定和处理情况,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后该款APP重新恢复上架,李某也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普陀区院提起公诉。
三、交易记录身份证件一键生成,打击网络造假犯罪
2017年至2019年间,唐某某通过下载、修改程序源代码的方式,制作可用于伪造国内各大银行手机网银、支付宝、微信等转账记录截图,以及伪造身份证、户口本、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图片的生成器软件,并在网上贩卖上述软件,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期间,唐某某向他人出售上述软件,被其用于制作银行转账凭证、手机信息等虚假截图诈骗被害人人民币27万余元。2020年6月22日,普陀区检察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被告人唐某某提起公诉。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雪 唐晓蒙 编辑:范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