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3小时两次肇事逃逸 交警还原真相

10月13日00时04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在G30连霍高速头屯河收费站进乌方向大约2公里的位置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员受伤。
但让后车驾驶员惊讶的是,当他们摆好三角警示牌准备跟前车沟通时,发现前车离开了……
后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追尾过程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着手调查。由于当时夜晚光线较暗,通过后车行驶记录仪和辖区监控只能看到逃逸车辆模糊的车型和牌照。民警连夜作战,一帧一帧回放视频,认真排查。20时,民警发现一辆蒙D牌照吉普车与嫌疑车辆高度相似。通过联系车主得知,车主在外地,车辆由驾驶员驾驶,而驾驶员本人当时正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其他事故处理。
在与昌吉市交警大队民警取得联系后,高支队乌西大队民警确定了逃逸车辆和驾驶员信息。至此,案件告破,距离接到报警时间不到24小时。
原来,10月12日21时许,当事人徐某驾驶蒙D牌照车辆从昌吉市延安路某小区驶出时,不小心刮擦到其他车辆。徐某观察自己的车没事,没管被刮到的车情况如何就直接离开了。没想到4小时后又遇事故,他驾车行驶至G30连霍高速头屯河收费站时,被其他车辆追尾。徐某自称停车后没看到后方有车,以为后车司机已经离开,自己也便离开了。车辆被追尾蒙受损失,理应报警,民警询问其离开后为何不报警?徐某闭口不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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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的前车,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追尾事故,前方车辆不见得没有责任,现场车辆当时的灯光、载重、行驶路线等是否合乎规定,都是说明情况的细节。只要事故发生,当事车辆就应该留在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对责任进行认定,不能凭着自我感觉“我没责任”就可以随意离开。
交通事故发生后 什么情况下算逃逸?
本来在交通事故中可能无责的司机,如果在不救人、不报警的情况下离开现场,或因肇事逃逸面临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司机可能无责或只有部分责任,但若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责。
作者/马芳 何玲
编辑/吴幸子
主编/师雪玫
总编/王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