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解读—备案共有两种方式 报销需看两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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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召开的“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发布了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信息。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如何报销?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一一进行了解读。
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3.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异地长期务工的人员。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即受医疗条件所限或因病情需要等向外地转诊转院的人员。
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我市主要推出以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网上备案。可以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沧州智慧医保”APP来实现。
以“沧州智慧医保”APP为例。安卓系统手机下载“沧州智慧医保”APP后,打开程序,点击“我的”,再点击“注册”录入身份证号、密码;注册后登陆,在“业务经办”菜单栏选择“异地人员备案”,按照流程填写就诊区域、报销方式、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等申请信息,点击“一键申请”完成备案申请;备案后可在“我的申请”中查看所有的备案申请记录、审批结果与意见。
另一种是窗口备案。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找工作人员办理备案即可。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就医人身份证、社保卡。
对于异地急诊人员,也就是在外务工、出差或者探亲、旅游,因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人员,备案需在急诊入院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确需变更的,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
异地转诊人员,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1年(备案后1年时间)。再次转诊转院,必须重新申请备案。
哪些医疗机构执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从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来看,这项政策将从三级医疗机构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扩展。以我市为例,截至目前,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包括3家三级医疗机构(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42家二级医疗机构、126家一级医疗机构。并且,每季度都有新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目前,已经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全覆盖。
参保人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
异地就医怎么结算?
结算的方式有两种:即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
直接结算,简单地说就是,已经备案的人出院即报销医疗费用。
手工报销,主要是针对无法在异地实现直接结算的各种情况(急诊抢救并连续住院的、异地意外伤害住院的、未备案的)。
对于已备案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故未实现直接持卡结算而发生的现金住院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手工报销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住院(门诊)病历及社保卡复印件。
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结算时不成功,首先需要确认本人是否已经备案、就医的医院是不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如果这两点没有问题,异地就医人员可以请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其所属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异地就医人员需将相关材料拿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多少?
异地就医报销和在参保地报销有些不一样,涉及参保地和就医地两地的医保政策。简单来说:费用能不能报,看就医地;具体能报多少,看参保地。
哪些费用能报销,需要参照就医地的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等。
能报多少?则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主要包括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限额等。
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
1.城镇职工异地就医报销主要包括3种情况。
(1)异地安置。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二次减半,三次以上无。基金支付比例:对在职职工,支付90%;对退休职工,支付93%。
(2)转诊转院。起付标准:第一次2000元,二次减半,三次以上无。在职职工基金支付比例: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上自行办理完成备案后转诊转院的,支付80%;无备案的,支付70%。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上自行办理完成备案后转诊转院的,支付83%;无备案的,支付73%。
(3)急诊抢救住院。与转诊转院政策相同。
2.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也包括3种情况。
(1)异地安置。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支付90%;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2)转诊转院。起付标准:第一次30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上自行办理完成备案后转诊转院的,支付50%;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支付30%。
(3)急诊抢救住院。与转诊转院政策相同。
北京、天津30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
目前,我市已将北京、天津30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我市参保人员在这30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办理备案手续,取消异地就医转诊转院证明,执行就医地“三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取消了原来到京津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的门槛,实现医保政策同城化、医保待遇同城化、经办流程同城化。
北京的15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天津的15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胸科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儿童医院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天津市眼科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
天津市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何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