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骗取资金但数额未达犯罪标准,浙江云和一村原党总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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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日前,云和县纪委对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梁守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梁守春违反群众纪律,违反有关规定未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骗取上级补偿资金,但涉案数额未达到犯罪标准。
梁守春身为村党总支部书记,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绝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梁守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梁守春简历:
梁守春,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浙江云和人,在职中专学历,200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04—2011.03 云和县石塘镇上坪村村委会主任
2011.03—2019.05 云和县石塘镇上坪村党支部书记
2019.05—2020.04 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党总支部书记、双港村第一党支部书记
2020.04 被撤销党内职务
2020.08 接受纪律审查
2020.09 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