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居民吴某,随手一扔,被罚二百…

随意倾倒垃圾
不仅影响市容、污染环境
还给环卫清扫带来麻烦
10月19日
掇刀区城管执法大队
对一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居民
罚款200元
当日下午,掇刀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白石坡大道以西时,发现有人在绿化带旁乱倒垃圾,且该处未设置垃圾收纳容器。执法队员当即对现场进行取证,并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
经查,当事人吴某在附近居住,下午用塑料袋提着家里的生活垃圾出门,为图方便将垃圾倒在绿化带旁。
执法队员对吴某制作询问笔录,吴某承认了违法事实。执法队员遂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二条第六款,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大家
要将垃圾扔进垃圾桶或果壳箱里
不要随地乱扔
争做文明人
一起爱护我们美丽的城市
来源/荆门晚报(通讯员段杨 记者杨涛)
主编/张云峰 编辑/熊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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