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检察官“出塞”新疆 全面助力伊宁文物保护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张健 孙庆辉 记者 刘浏)今年五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民行)员额检察官张健同志按照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组织部的部署安排,作为南京市第十批援疆干部之一,开启为期半年的援疆之路,来到伊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工作中,张健和同事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检察援疆作为增长才干的重要舞台、发挥作用的重要阵地、砥砺品格的重要机会,源源不断给伊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添动力。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张健和同事们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文物古迹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切实保障和促进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全力守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按照“摸底”、“踏勘”、“救急”工作三步骤,张健和同事们积极与文物部门联系,调取伊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文物汇编,通过查阅名录、文物汇编与实地踏勘的方式,对惠宁城遗址、解放南路清真寺宣礼塔、陕西大寺、吐达洪巴依旧居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调查,全面了解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现状。

经调查发现,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缺乏修缮维护、保护范围内建有污染设施、建设控制地带内堆放易燃可燃物、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合格而导致安全隐患和损毁风险、周边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而影响文物历史风貌、无标志说明、未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问题。

工作中,张健和同事们始终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向伊宁市文旅局、城管局、都来提巴格街道办事处、巴彦岱镇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作为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是可以触摸的历史,是应当传承的历史文脉,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所承载的精神利益不仅属于全体社会成员,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关乎国家利益。张健和同事们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文物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促进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为文物古迹筑起立体“保护墙”。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