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表彰奖励公示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表彰奖励公示
经研究,拟推荐陆琴、朱旭明、杜凡三位同志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推荐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乌鲁木齐市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乌鲁木齐市支队天山区大队团结路消防救援站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指战员意见。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总队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奖励规定。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119号;
邮编:830000。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10月30日
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先进个人
陆 琴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水磨沟区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先后发生了两次疫情,陆琴同志作为执法一线的女子防火干部,主动请缨、坚守一线,累计89天在岗在位,从瑟瑟寒风到烈烈酷暑,坚守着一名女子“火焰蓝”的初心使命。
疫情防控期间,陆琴同志放弃在家备勤的机会,主动请缨、深入涉疫一线,成为全市监督干部最早进驻、最多任务、最危险的一批监督员,全市消防检查工作压力巨大,该同志将对涉疫场所的恐惧与害怕抛之脑后,身着严密的医学防护服深入各个医学观察点认真查找消防隐患,详细指导消防工作。
严酷的工作环境使她两次脱水晕倒、两次中暑,始终不下火线,共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2处,协助医学观察点搬运灭火器、保障物资上千件,确保了疫情期间97家医学观察点的消防安全。陆琴同志的父母年事已高,家中生活多有不便,疫情期间她却顾不得照顾父母,在大队人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兼顾后勤保障职责,冬日零下十几度、夏季零上几十度,穿着厚重的防护服,跑遍了辖区各大采购场所,积极对接商户、厂家,协调供应单位建立健全食材配送制度,先后采购物资25次、搬运消毒水、酒精100公斤、搬运各类蔬菜1000余公斤,确保全体指战员吃上安全放心的新鲜食材,确保了大队全体住勤人员的生活物资保障。
朱旭明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水磨沟区大队七道湾路消防救援站
消防员
朱旭明同志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被队友称为“奋战在后勤补给线上的防疫尖兵”。
乌鲁木齐市两次疫情,该同志全面保障支队、大队、消防站三级单位的生活补给,确保近200人在疫情期间的生活物资安全。每日承担物资消杀及搬运任务,累计消杀搬运物资15吨,在35℃高温环境下,汗水浸透了作训服、堆积在隔离服内,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量导致该同志双腿习惯性抽筋,本就偏瘦的体质又减少了7公斤。
朱旭明经常说“一线战友最需要的物资,一秒钟也不能等!”封城期间,他每日向25个执勤单位配送各类防疫物资,累计行驶里程4000余公里。累计发放防疫口罩20.7万只,防护服1.2万套,医用手套3万双,莲花清瘟胶囊8000盒,各类消毒液10余吨,各类保障物资96吨,战友们亲切的称他为“黝黑的外卖小哥”,可大家并不知道,朱旭明的爱人在疫情前刚刚流产,急需照顾和陪伴,但他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照顾战友,每天只能通过视频电话“照顾”妻子。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证支队、大队食堂的正常运行,每日凌晨五点就出现在农贸市场挑选食材,近100个日夜他从未间断,支队营区养护维修、浇水绿化、防疫消杀、伙食调剂,处处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为“最美逆行”保驾护航。
杜 凡
巴州消防救援支队
办公室主任
2020年春节前夕,在湖北荆门市钟祥市双河镇探亲休假期间,面对突发“新冠”疫情,杜凡同志不忘初心本色、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缨成为了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坚守在疫情重灾区、战斗在防疫第一线长达3个多月,开展交通管制、入户走访、流动巡逻、卫生防疫、为村民配送生活物资等工作,为当地抗疫防疫做出了突出贡献。
参加抗疫工作期间,杜凡同志还主动承担起照顾村里近90岁独居老人(马大培)的重任,每天照料老人的饮食起居,自费为老人送病就医、购买生活物资。与其相依为命被滞留在外地的孙子马明福深受感动,专门向杜凡同志写来感谢信致以谢意。在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杜凡还发挥消防员职业特长,为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利用走访入户的契机,帮助居民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当地火灾事故“零发生”。
镇村两级政府有感于杜凡同志的担当奉献精神,发出《倡议书》,号召全村青年向他同学习。在他的感召下,当地志愿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杜凡的父亲受其影响也加入了志愿队伍,这对“战疫”父子兵的事迹在当地被传为佳话。杜凡同志被钟祥市评选为“抗疫”最美“逆行者”,其家乡所在镇、村先后向新疆总队发来感谢信和锦旗致以谢意。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荆门日报、钟祥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刊播了杜凡同志的先进事迹,展现了“火焰蓝”的良好形象。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专门下发《关于深入学习新疆总队干部杜凡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在队伍内外引发热烈反响。
先进集体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疫情攻坚战打响以来,大队在辖区疫情严峻、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上级指令要求,细化落实11项防控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向209家复产企业发出消防安全告知书,针对定点医院、隔离点、发热门诊、学校等单位,上门消防检查20余次,消除隐患70余条。所属消防救援站共参与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65起,营救被困人员15人。大队承担着全市最重的消杀任务,大队组建7支党员突击队消杀专班开展社会面消杀作业。每天消杀排污管道井220余个,累计参与社会面消杀面积约200万平米,累计出动500余车次,消杀面积达500余万平方米。
期间,大队出动60余车次协助区疫情指挥部防疫物资组(应急局)转运物资11次,出动80余人次转运物资850余吨,约2.4万余件。大队第一时间紧急筹备医用防护口罩6万个、消毒液2万瓶、酒精1.5万瓶,配发防化服3000余套,全面做好内部防疫工作,确保队伍时刻处于实战状态。疫情期间,大队坚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38次,不断强化使命意识和阵地意识,真正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天山区大队团结路
消防救援站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大考中,团结路消防站不忘初心、勇担使命,作为乌鲁木齐市疫情核心区的驻地单位,第一时间组建11人党员突击队,先后出动车辆79台次,指战员173人次,成功处置涉疫任务21起,以最严措施、最实作风、最严纪律、最大勇气,全力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消防站担负着市政街面消杀供液任务,坚守供液点672小时,累计供液153.5吨;参与社会面消杀任务,累计消杀35公里;为解决偏远村落居民用水困难问题,出动400人次,280车次,共计送水6200余吨;承担生活区消杀及巡逻任务54次;协助现场工作人员搬运防疫物资6000余件,共累计服务困难群众200余人次。
疫情期间,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疫处置演练40余次,针对28家涉疫重点单位修订预案,共接警出动23起,出动68车次,出动警力289人次,抢救被困人员 8 人,疏散被困人员 5 人,抢救财产价值105万元,确保了疫情期间社会面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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