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曝光!江西抚州一批卫生室,违规用药被通报!

来源|抚州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高新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于9月8日至10日对高新区定点医疗机构部分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并结合现场检查,发现一批卫生室违规用药,具体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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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违规行为
(一)使用限制性用药:限适应症用药,如丹参注射液、复方氨基酸(15AA)、奥司他韦等;限医院等级用药,如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等。
(二)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部分不符,对基层卫生系统操作不够熟悉。
二、违规情况
(一)崇岗镇
过家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202.63元;立新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46.12元;仙溪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778.82元;冯岭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25元;邵坊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26.80元;下邓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5.8元;长岗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58.8元。
(二)钟岭街道
张家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330.24元;谢家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6.68元;白岭村卫生室,金额合计26.80元;缴上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456元。
(三)城西街道
东津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17.90元。
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进行扣减。望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正视违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自查自纠,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