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事证券期货犯罪人员 大部分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当前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涉及产品从股票、期货发展到私募债券、期权,作案领域由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向新三板市场蔓延,还出现了跨境、跨市场犯罪案件,利用新概念、新技术实施犯罪案件也在持续增多,无论是犯罪类型、涉及领域还是犯罪方法手段都呈现出新的态势。且从事证券期货犯罪的大部分人员,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或者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中介机构,这些人员都掌握专业知识,相互之间分工精细,且作案设备精良,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很高。
郑新俭表示,从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类型来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交易环节的犯罪相对较多,占65.7%。但今年以来,受理的欺诈发行、违规披露等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郑新俭介绍,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还具有隐秘性。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案件中信息传递方、接收方通常会形成攻守同盟,常常出现“零口供”。其表示,无论是上市公司法人、高管、股东还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都为了牟取私利罔顾法律、毫无底线,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利都在千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