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赤峰市副市长,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吴平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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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副主委吴平(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吴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平简历
吴平,男,蒙古族,1966年12月出生,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加入民革,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任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副主委吴平。
1985年7月至1991年1月,赤峰市喀喇沁旗农业局技术员、农业股股长;
1991年1月至1998年12月,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乡副乡长、乡长;
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赤峰市喀喇沁旗政府副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10月,赤峰市司法局副局长(其间:2006年1月至12月,兼任赤峰市驻西安招商引资联络处处长);
2006年10月至2015年12月,赤峰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副主委;
2018年1月至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副主委。
潇湘晨报综合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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