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砺儒:教育是人格的成长

林砺儒(1889-1977),原名林绳直,著名教育家,曾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教务长、勷勤大学教务长兼教育学院院长、广东省立教育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中央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司长及副部长等职,著作有《文化教育学》《伦理学要领》《教育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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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华南师范大学的前身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在抗日战争爆发后4次更换校名,5次搬迁校址,历经艰难困苦。但是,学院教职工精诚团结,学生大部分随校搬迁,大批图书仪器保持完好,而且不断增加,为日后学校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大家都说,这一切离不开校长林砺儒的坚强领导。
林砺儒1889年生于广东。他16岁考入广东高州高郡中学堂,1911年毕业后公费留学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并立志献身于祖国的教育事业。1918年,林砺儒学成归国,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讲授《教育学》《教育史》《伦理学》《心理学》等课程。之后,他历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教务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中央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司长及副部长等职。
在教育理念上,林砺儒曾在国外留学,接受了日本教授对美国经验的总结,对裴斯泰洛齐的理念非常理解;在国内,他则受蔡元培的影响很深。他对蔡元培所倡导的“全人格教育”十分肯定,并对全人格教育理论做了自己的发展。他提出,“教育是人格的成长”“一个完整的人格,定必包含动物的、人类的、公民的、职业的四种资格”。他不仅肯定了人格是做人的资格,并且指出完整人格必定是由4种不同的资格构成。这对于教师进一步理解什么是全人格,如何进行全人格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中等教育方面,林砺儒以“全人格教育”为指引提倡新学制,并进行了相应的课程改革。他在担任北京师范大学附中主任一职时,将学校设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其中高级中学设普通科,初、高两级的修业年限各为3年。在编制课程原则上,他采用学科制,将学科分为必修、专修以及选修3种,实行学分制,并据此制定出各学科的学分以及课程表。他十分重视学生知识、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从基础知识、文艺、体育、美育等多方面对学生的多种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因此,在课程的设置方面,林砺儒打破了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的束缚,要求在教授学生系统的科学知识基础上,也应为学生将来的学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此外,林砺儒十分重视并强调提高中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保障教师的待遇。他提出,“训练中等及初等学校教员之教育机关应独立设置,并以法律严定其毕业之服务办法。初等及中等学校教员之待遇,应以法律从优规定,并保障其地位,俾得安心供职”。值得一提的是,在学制改革方面,林砺儒倡导的 “六三三” 学制被认为是较科学的体制并沿用至今。
在师范教育方面,林砺儒高度重视师范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意义,他说:“师范教育是教育事业建设中具有决定性的一环,普通教育好不好,成功不成功,首先要看师范教育办得好不好。师范教育的成败,决定了普通教育的成败,而普通教育又是高等、中等专业教育的基础。”师范教育是整个教育的重中之重。他总结了师范教育的3个重要特征:政治性强、知识丰富、专业训练。这3个特征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师范教育的“师范性”。
在语文教育方面,林砺儒提出了“经师与人师合一”的教师观以及“工具性与实践性并重”的课程观。他专门写文章指出,语文教师是经师,也是人师。即教师既要学识渊博,也要对人生有丰富而深入的体验,尤其对儿童、青年要有透彻的了解。在语文课程的性质问题上,他认为“语文课在中学、小学是富有实践性的学科,它是知识,而同时又是技能”。林砺儒比较了大学语文与中小学语文,提醒中小学语文教师在教学时不必过分热衷把教师所掌握的系统知识一股脑儿教给学生。
了解林砺儒的人都知道,他从1919年到1952年一直在校任教,即使是从事行政工作也没有间断讲课。与此同时,艰苦的条件和繁忙的工作也从来没有击垮过林砺儒,他一直坚持大量阅读研究国内外教育名著并勤于执笔,在发表了近百篇教育论文后还一边教学一边著述,被誉为“服务最有恒心的教育家”。
(作者单位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中国教师报》2020年12月23日第13版
作者:杨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