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装修噪音大邻居报警,济南槐荫特巡警依法调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袁野 通讯员 刘济华 朱树晨

2020年12月25日早晨9点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特巡警大队一中队接到110报警,有位家住阳光100社区的居民称, 楼上装修施工噪音大,也没有做好降低噪音的防护措施,干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

接警后,民警徐跃军带领辅警朱树晨、陈永明,驾驶网格驻巡一号站巡逻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经现场了解,这位报警人是楼下的住户,因楼上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经常发出很大的噪音,所以报了警。随后,民警找到该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了调解。

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实施“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其中,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之间的期间;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的期间。装修公司在工作日8点多从事的正常装修行为,在时间方面并没有违规。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根据上述法规,110民警一方面告知装修施工的负责人,应该规劝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减轻施工噪音。另一方面,民警也劝告邻里双方将心比心,相互体谅。特别是一些当面说一下就能解决的邻里小纠纷,还是要积极沟通,或者通过居委会、物业等加强协调,避免矛盾激化,毕竟远亲不如近邻。

经过民警的耐心调解,邻里双方相互体谅,对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