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端氏镇居民贾某某报案称被他人以给其儿子安排工作为由诈骗7万余元。
接报后,沁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于11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晋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2020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晋某某(男,42岁,沁水县端氏镇人,诈骗前科人员)与贾某某在端氏租房期间相识,为获得贾某某信任,晋某某谎称其系晋煤集团寺河煤矿中层干部。
在取得贾某某的信任后,晋某某以安排贾某某儿子到晋煤集团蓝焰煤层气公司工作为由,对贾某某实施诈骗,累计诈骗人民币7万余元。
在贾某某多次催促晋某某安排工作未果后,晋某某失联,直至被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晋某某已被沁水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加小编微信
领整包50个口罩
来源:晋城市公安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