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依法拆除穆棱河河道一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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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鸡冠区对穆棱河鸡冠区段行洪区内一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为进一步解决穆棱河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持续改善河道水域岸线环境面貌,根据黑龙江省河长制1号令,鸡西市河长制1号令和鸡西市及鸡冠区清河湖行动方案要求,为提高穆棱河行洪能力,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鸡西市水务局认定,鸡冠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土局、鸡冠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城市执法局联合执法,对位于穆棱河西郊乡梁家村5组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此次行动,鸡冠区防汛指挥部依法下达清障令,催告通知和强制执法决定书,该违法建筑主人于法定时间内仍没有拆除阻水建筑,12月31日鸡冠区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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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记者看到,现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分工清楚、各司其职,公安干警设置警戒线,区农业农村局、西郊乡等单位配合拆除违章建筑成员单位,按规定时间进入拆除现场,按法律规定和拆除违章建筑现场执行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按时完成拆除建筑物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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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鸡冠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该违法建筑面积两千余平米。此次拆除违建执法过程顺利。临时指挥部为拆除工作提供钩机6台,铲车4台及运输车辆等。今后,鸡冠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破坏辖区水环境、侵占河道堤岸等行为继续严肃查处,使河道形成水清、河畅的良好风貌。至此,穆棱河鸡冠区段最后一处违法阻水障碍物全部拆除。
(记者 辛驰 王木兰)
编辑:孙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