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近期,全球疫情持续恶化,国内多地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是我省临近的河北省发生疫情,并出现较强的扩散趋势。根据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对来(返)沁人员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报备要求
外来人员抵沁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
二、严格外来人员管控
1、境外入境人员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后来(返)沁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实施“14+2”(居家隔离14天,检测2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两监测”,发现异常,立即督促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14天内有河北省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14+2”自我健康监测措施(14日居家或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14+2” 自我健康监测措施(14日居家或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和高风险岗位人员
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措施;
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措施。
(高风险岗位:在边境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机场港口等场所从事与入境人员、货物直接接触的岗位。)
4、低风险地区人员
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鼓励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省外出行管控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境外出行,如确需离开,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返回前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倡导公众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沁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无论何时,听党指挥
编辑:阿的衡的
责编:一抹笑妍
审核:非著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