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广大参保城乡居民2020年度门诊慢性病报销登记工作,现做安排如下:
一、报销登记人员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以前,经医保系统认定(含复审)通过,符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资格的参保居民。
二、报销登记受理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销登记受理地点
各镇(街)卫生院(医保科)
四、报销登记提交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及门诊票据所对应的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如使用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有制式模版,交资料时填写);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及其费用所对应的明细电脑小票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秦农银行、邮政银行);如本人无法提供银行账户,需提供委托人银行账户并填写转账授权委托书(有制式模版,交资料时填写)、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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