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民生!惠阳去年发放低保专项资金近2119万元

近日,记者从惠州市惠阳区了解到,根据惠阳区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任务要求,该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的“保障全区约3000名低保对象、约630名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共发放低保专项资金2118.77万元,全年累计共发放特困供养金965.59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曾少云是惠阳区秋长街道官山村低保户,他因精神残疾,与年近八旬的父母居住在一起,每月可领取低保金和残疾人补贴。家里刚建好的新房也是区扶贫办根据“有安全住房”的相关政策和社会爱心人士捐助共同筹建起来的。曾少云的父亲曾容生感激地说,做梦都没想到能搬进新房子里。“幸亏有党和政府的帮扶,才有今天的生活。”

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是需要社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共同奔小康的道路上,他们的生活状况一直是政府兜底保障的工作重点。

根据《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要求,惠阳区民政局积极按照上级民政部门通知要求,上调低保金、特困救助供养金标准。2020年,惠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24元,比2019年提高2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20元,比2019年提高40元;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620元,维持不变。

数据显示,2020年,惠阳城乡低保户1561户3045人,全年共发放低保专项资金2118.77万元,保障农村特困577人,保障城镇特困21人,全年累计共发放特困供养金965.59万元。

惠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邓文志介绍说,该局全面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将人均收入高于低保保障线且生活困难的边缘户家庭及时纳入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目前全区共有37户106人享受教育、医疗、养老等相关救助;区民政局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今年因为疫情影响,我们参照市里的通知标准,我们把乡镇一级的临时救助审批金额从500提升到2000元,今年特别加大了临时救助的力度,今年累计临时救助次数2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8.89万元,有效缓解群众临时性困难。”邓文志说。

惠阳区民政局还通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困难群众的慰问当中来,共为困难群众筹集善款8.51万元;2020年春节和中秋节积极开展慰问敬老院五保户、低保对象代表等困难群体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24.7万元;另外,该局还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全年为低保、特困人员共发放棉被1259张、棉大衣945张、防寒服155件。

【记者】周欢

【通讯员】惠阳区融媒体中心 文学群 李俊杰

【作者】 周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