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吧!”保护野生动物,始兴警方在行动!

近日,被誉为鸟类“活化石”的白鹤,在韶关始兴“露脸”啦!紧接着又发现了“四不像”——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鬣羚。“仙鹤”才到,“神兽”又来!说明始兴的生态环境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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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像
野生动物们频繁光顾,期间难免是遇到一些小“麻烦”,幸运的是,它们总能遇到,温暖的警察和热心的村民。
1月15日上午,始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清化所值班民警在司前镇温下村下窝组G220国道边发现一只雉鸟,该雉鸟无明显受伤痕迹,但疑似食物中毒,导致无法飞行。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所内进行救助,待雉鸟恢复体力,具备放生条件后,民警立即将它带至安全区域,放归自然。
1月19日上午,始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清化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司前河口村委会门口的国道路边有1只野生鸟需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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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经辨认,该鸟疑似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外表有明显体外受伤痕迹,无法飞行,被热心村民发现并带离危险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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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
由于清化所治疗条件有限,民警立即将它送往始兴县野生动物救助室做进一步检查和救助,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它带至安全区域,放归自然!
为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近年来,始兴警方通过群众电话反映、110报警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同时,警方也立志于用实际行动践行人与动物和谐共处,以身作则,先后救助了赤麂、猫头鹰、夜鹭、雉鸟等数10种野生动物,及时放归自然,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报警或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切勿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擅自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美丽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
【全媒体记者】唐音
【通讯员】何睿
【作者】 唐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