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法院年前集中发放欠薪执行款,7名打工人领到辛苦钱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通讯员 王文琪

“谢谢普陀法院,谢谢法官!让我们年前领到了工资!”1月28日上午10点多,在舟山打零工的张师傅从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万余元现金,笑逐颜开。

这是普陀法院执行局开展的年前集中发放欠薪活动。与张师傅一起拿到欠薪的还有其他6名劳动者,他们一共领到了近6万元的工资,这笔钱被包工头徐某某拖欠了一两年。

58岁的徐某某承包了当地一些小区的物业绿化、道路维修等工作。2019年,徐某某雇佣张师傅为“小工”,约定晴天出工每天220元,但工期结束后未足额支付工资。经多次催讨未果后,张师傅将后者告上法庭,普陀法院判决后,徐某某仍未还款,张师傅遂又向法院申请执行。

与张某某有相同被欠薪经历的还有其他几名工人。

经了解,徐某某在外面还有债务,背负着几个官司。他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履行义务。

为保障工人们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江涛在执行过程中一直“紧跟动态”,不放过任何线索,经多次向辖区各小区调查得知,徐某某在当地某小区内有可得工程款,但具体小区和款项金额等不明确。

承办法官挂下电话立即赶至该小区实地调查具体情况。经核实,徐某某在该小区有物业绿化、道路维修等各种工程的款项共计六万余元,将由该小区业委会定期发放。法官当即向小区业委会发出协助扣留工程款的裁定书,要求协助将该工程款扣留并提取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2021年1月20日,小区业委会向法院支付了工程款。年关将近,承办法官综合考量了被执行人的债务情况及工人工资的性质,并经合议庭讨论后,决定将工人们的工资款在年前全额予以发放。

此外,普陀法院还将对被执行人徐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情节作出相应的司法处罚。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