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前女记者自述被长期家暴,丈夫回应!警方已介入!

重点
【马金瑜】“一次酒醉之后,他半夜回来,开始找事,询问是不是和他的藏族朋友(男子)有事,暴打是突然开始的,我的眼睛登时模糊了,拳头不断砸在我的头上,头发被抓着,动不了,只听见孩子大哭着,孩子父亲喊着:“你看着你的阿妈!”头被击打的瞬间,我的小便失禁了。”
【丈夫】“我确实在2011年端午时伸手打过她一巴掌,因为那天我父亲喝了酒,她一直喳喳哇哇骂我爸爸,我夹在中间很为难。”谢德成说,伸手打人的事情发生在2011年端午节,那时他们还未遭遇车祸。但是马金瑜被打得鼻青脸肿,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青海妇联】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要制止家庭暴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助,不要隐忍。
【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中央政法委】两度发评论。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隐忍退让只会自断生路。
2月6日,文章《另一个“拉姆”》在朋友圈刷屏,该文作者马金瑜在文中自述被家暴而后逃离的故事。该文开篇介绍,马金瑜曾为媒体人,为了爱情远嫁到西部地区,遭遇长期的家暴后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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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47天远嫁他乡
遭受家暴草原梦破裂
2010年,马金瑜在一次采访中遇到了蜂农扎西,47天后,她嫁到了青海贵德县。当时,马金瑜“远嫁青海蜂农,从女记者到明星店主”的故事被传为佳话。
2021年2月6日14时40分,马金瑜发布文章《另一个“拉姆”》,她用社会关注的拉姆事件开头,开始叙述自己遭受家暴却隐忍的经历。马金瑜称,她经常被丈夫扇得鼻青脸肿,每次被打后,她都通知和自己一起工作的女工:明天放假。
她在文中提及丈夫曾在酒醉后将她打到眼球血肿、眉骨骨折,而那时自己怀有身孕,之后还曾一度对她“动了杀机”。
“不知道哪里来的怒火,他突然把我掐住脖子摁在床上……没有呼吸,我很快什么也看不见了,眼前是黑的,也许已经昏过去了。等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在床边坐着,我看不清表情,我闻到了臭味,我已经被掐得大小便失禁了。那是一个中午,阳光还很好。孩子都被藏族阿姨秀措带出去转了。”
此外,马金瑜在文中还提及丈夫出轨,“2017年元月春节,他半夜溜出去和一个藏族女大学生开了房,也是之前来这里工作的女孩。他只说,我喝酒了。我问女孩,如果怀孕了,你打算怎么办?她说,我生下来……”
丈夫回应媒体
“都是没有的事情”
对于马金瑜的叙述,其丈夫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回应。
根据极目新闻和正观新闻的报道,7日凌晨和上午,其记者分别联系到马金瑜的丈夫,对方介绍自己原名谢德成,汉族人。他已经看到马金瑜公开发布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的几次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
“我确实在2011年端午时伸手打过她一巴掌,因为那天我父亲喝了酒,她一直喳喳哇哇骂我爸爸,我夹在中间很为难。”谢德成说。而对于出轨,谢德成说:“这个可能是她误会了,当时她看见我跟另一个干活的女工在喝酒,并不是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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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管她有没有证据,我特别希望她现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不辞而别?”谢德成说,目前两人尚未离婚,他留在当地养蜂,此前未结清的民工工资及房租都需要他来支付。
青海妇联回应
警方介入
2月7日,青海省妇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海妇女”针对该事件进行了回应:
青海省妇联高度关注马金瑜被家暴事件,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
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要制止家庭暴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助,不要隐忍,可以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部门会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表达,有效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据媒体公开报道,当地警方青海省贵德县公安局已经针对“马金瑜称被丈夫家暴”一事开展调查。
中央政法委评:
家暴不是“家务事”
2月6日,中央政法委通过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发文称,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如何看待为爱远嫁藏区却遭家暴?中央政法委有三句话要说:
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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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中央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再次发表评论表示“隐忍退让只会自断生路”:
隐忍的羔羊,只会助长野蛮和嚣张:施暴是一种瘾,一旦开始,覆水难收。殊不知,隐忍也会上瘾,一次将就,次次迁就。隐秘的角落,本就该照进阳光!
“零容忍”是共识,更是政法机关的态度:法律是保护被家暴者最可靠的盾牌。维护“家门里”的安全,已经成为各部门共同的职责。
关于“家暴”
这些都是误区
误区1:“我们又没结婚?算什么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因此,恋爱的同居关系中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行为,受法律约束。
误区2:“他就是说话不好听,又没打你。”
情感暴力也是家暴。除了肢体暴力外,诸如贬低、否认价值、侮辱、物化以及冷暴力等情感暴力,也是常见的施暴方法。
误区3:“他喝多了酒,才会打你的!”
酒精不该是暴力的借口。多数暴力行为是有意向的选择。通常,施暴者即使受到酒精和压力的影响,也会理性地将施暴地点选在家里。
误区4:“一个巴掌拍不响,无端端他会打你?
不要给施暴者找借口。暴力就是暴力本身,为施暴者找寻施暴的理由,将暴力归咎于受害者,也是一种暴力。
误区5:“控制你是因为太爱你,打你是太在乎你了!”
控制,从来都不是爱。家庭暴力是一种行为模式,包括重复使用身体伤害、威胁、恐吓、孤立、经济控制等。而爱是温柔的、体谅的、推己及人的,最重要的是,它是安全的。
误区6:“被打了怎么还不离婚?这就是你的问题了。”
受害者的脱离有时并不容易。离开并不容易,长期暴力下形成的受暴者综合征、糟糕的经济处境和社会支持、逼近的暴力威胁,常常会让受害者原地打转。而指责,是一种二次伤害。
误区7:“为了孩子也要忍一忍!”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是很多家暴受害者选择隐忍的重要原因。但是,目睹家庭暴力,往往会对未成人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孩子长期成长在暴力环境下,易出现习得性暴力行为形成家暴代际传递。一个长达20年的研究发现,孩童阶段曾目睹或听到家暴的人,成年后出现暴力行为的数量是对照组的3倍。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接警后固定证据、协助送医等具体处置流程。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及时到医院诊治
应及时到医院诊治。如果受害方的身体受到暴力伤害,一定要坚持要求办案单位进行验伤,并到办案单位指定的医院就诊,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一系列医院出具的材料。
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求助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伤害或虐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保护申请人免遭家庭暴力伤害。
事件脉络:
2月7日 12:10青海省妇联:依法维权 制止家暴
2月7日 10:27前女记者遭家暴?丈夫:没有的事
2月7日 09:44前女记者自曝遭丈夫家暴 警方介入
2月7日 08:01青海妇联回应前女记者自述遭家暴
2月6日 22:43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2月6日 14:46前女记者自曝遭丈夫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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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央视新闻、青海妇女、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长安网等
责编:郭涛
编辑:翁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