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敲响警钟!梅州丰顺村民上坟引发火灾被刑拘

春节期间,祭祀活动增多。当前,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用鲜花替代纸钱爆竹等祭祀方式,倡导文明祭祀、绿色追思的社会风尚。然而,但仍有一部分人对焚烧纸钱、“银锭”,燃放鞭炮一类祭祀方式“情有独钟”,继而不慎引发火灾,最终被警方依法查处。

2月15日一早,家住小胜镇中社村的村民李某槐与妻儿三人一同来到中社村山上的自家祖坟,将祭品摆放好后,便点燃香烛,接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为避免引发森林火灾,李某槐用茶水浇灭燃烧后的纸钱,确保已无明火,却没有发现四处飞溅的鞭炮“悄悄”点燃了附近的枯草。回到家后,李某槐突然接到电话,称上坟的地方已经火烧山,即刻与妻子赶上山,与护林员、镇村干部等人一同参与救火。当日下午17时许,李某槐在其外甥的建议下,到小胜派出所自首,如实交代事情经过。

经林业部门勘查,此次山火过火面积明显达到刑事立案标准。2月16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对李某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正值森林火情高发季节,政府出台的《丰顺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签订的森林防火承诺书、每一项森林防火政策、每一份公告,都是在尽最大努力保护丰顺县辖区内的绿水青山,都是在保护我们所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令,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与责任。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野外莫用火,带火别上山,每个人遵守法律法规作出的每一分克制,都是在为全县森林防火贡献珍贵的力量。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丰公宣

【作者】 黄韬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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