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了,日本福岛核事故责任方终于确定,背后还有猫腻?

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向因核事故而离乡避难的灾民提供赔偿。
文 | 沈 林
2011年3月11日,里氏9.0级地震导致福岛县两座核电站反应堆发生故障。当年3月1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和保安院宣布,受地震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外部。
10年过去了,据日本媒体2月19日的报道,日本法院对此次事故负责的判决终于出来了。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向因核事故而离乡避难的灾民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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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责任认定
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批当地居民被迫离开家乡避难。直到去年,日本复兴厅统计数据显示,日本仍有4.3万人在各地避难。福岛、岩手、宫城县等重灾区的重建工作任重道远。
事故发生后,45名在千叶县避难的灾民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赔偿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
2017年,千叶县地方法院一审裁决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赔偿3.8亿日元,但否认日本政府应对事故负责。
不过,在19日的二审裁决中,主审法官裁定两者均有责任。法院要求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共同承担1.35亿日元,其余部分由公用事业公司单独承担。主审法官表示,政府不动用监管权要求东京电力公司对引发核事故的海啸采取预防措施,是“极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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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是自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最严重的核事故。当时,据业内人士表示,福岛核电站的一个单层循环沸水堆是将冷却水直接引入海水的,这不仅在技术上已经不为人使用,在安全性上也没有太大保障,对于日本这一地震频繁的地区来说非常不合理。
目前,日本国内约有30起针对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的诉讼,日本最高法院有可能对类似案件作出统一指示。
“3·11”大地震影响仍在
今年2月13日晚,日本福岛县附近海域发生7.3级强震。日本地震调查委员会2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13日晚福岛的7.3级地震,是2011年“3·11”大地震余震,未来10年中这类余震可能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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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和福岛地区都有强烈震感。许多日本民众记录下了室内画面,可以看到门窗和家具剧烈摇动,持续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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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地震造成124人受伤。其中,福岛县受伤人数为66人、宫城县受伤人数为45人。地震还造成东北至关东大范围地区有最多逾90万户停电,福岛县和宫城县一度出现断电断水现象,新干线部分路段停运,位于震中附近的福岛当地居民生活也受到不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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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到担忧的是,日本东京电力公司透露,在福岛东部海域13日晚发生地震后,福岛核电站受到影响,部分机组出现了漏水情况。怀疑受这次地震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和3号机组的“安全壳”内水位下降了几十厘米——但据称“没有发生泄漏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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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NHK电视台报道,福岛第二核电站的一号机组用以保存核燃料的冷却水发生轻微泄漏,据称辐射量很低。
事实上,日本核泄漏的影响始终存在。数年来,日本耗费约240亿欧元与巨大的人力为9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刮掉表层土壤,但仍有约四分之三的被污染地区亟待清理。
除了对日本本国国民造成影响外,日本囤积的核废水已经达到日本存放的极限状态,而新的核废水还在不断地产生。这一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但是日本方面想把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排入大海,日本方面认为,在经过处理之后,核废水本身的氚排放量已经很低,并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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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日本的这一解决措施,各国都无法接受。各方普遍担忧核污水入海,会对周边乃至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产生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日本复兴厅申请20亿日元预算改善福岛核电站负面形象,当时日媒报道称,确定了核电站含有放射性物质氚的核污水的处理方式后,这笔钱的一部分将用来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加深人们对放射性物质和福岛现状的理解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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