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一男子醉酒后找无证女友代驾,不料两人双双被查!

2月20日晚上,宋某某和朋友在昌吉市丽景尚城附近一家川菜馆吃饭,当晚23时左右,酒足饭饱后的宋某某和女友管某眷准备回家,临走时,宋某某想开车回家,但女友管某眷觉得宋某某喝的有点多,怕路上会遇到交警查酒驾。就在管某眷犹豫之时,她突然“灵机一现”,想起自己正在学驾照,且会开车,于是就让已经喝醉的李某某将车开到了路边宽敞之处,随后自己便开起了车,宋某某则坐在了副驾驶。
图片
然而,车刚刚开出不久就遇到了昌吉市公安局建国路派出所设置的夜检夜查点,管某眷这才惊慌失措起来,但为时已晚,宋某某已醉的不省人事,于是管某眷便“硬着头皮”进入了民警的视野。“本以为你们的夜检夜查只是测一下有没有喝酒,没想到证件也要看...”管某眷说道。随后,建国路派出所将该案件移交给了城南中队执勤民警。
在民警对管某眷进行例行询问时,发现其闪烁其辞,交代问题也十分含糊,并称自己是从路边将车开至检查点的。于是又一个疑问出现了,车是如何开至路边的?民警继续盘问,但管某眷仍称是自己开的。见状,民警便调取了当时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并对管某眷详细讲解了如若“包庇”的后果。与此同时,坐在副驾驶的宋某某按捺不住了,并向民警承认是自己将车开至路边,而后再由未取得驾驶证的女友管某眷驾驶的违法事实。见隐瞒不下去了,管某眷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也供认不讳,并称自己目前正在学习驾照,对相关法律还不是很了解。
图片
紧接着,民警便对两人分别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宋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41mg/100mL,涉嫌醉酒后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宋某某称,当时知道饮酒后不能开车,但认为只要本人不驾驶车辆,便不构成犯罪。而管某眷则称自己不是很了解相关法律,并未考虑到无证驾驶以及醉驾的严重后果。事后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
图片
管某眷明知自己没有驾照,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宋某某明知管某眷没有驾驶证,仍唆使其违反交通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管某眷则因无证驾驶将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
来源丨昌吉市公安局
编辑丨何 玲
审核丨居光伟
签发丨刘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