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祥学
来源:《历史研究》2020年第6期
摘 要:从洪武至成化的一百余年间,明朝以“厚往薄来”政策为基调的对外交往,经历了由锐意开拓到主动收缩的转变。经过仁宣时期的调整,从英宗正统年间开始,对“四夷”的朝贡赏赐由慷慨逐步转为计较,向明廷朝贡的国家数量也由多变少。随着国家财力的衰退,一些朝臣更以“招徕四夷”为弊政。这个变化表明,明朝服务于政治需要的对外交往,同样要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如脱离了互利的经贸本质,以提升、维系朝廷颜面为目的的“厚往薄来”政策是难以持久的。随着对外交往的收缩,官方性质的“四夷来朝”盛况不再,民间性质的“四夷来商”则日渐兴起。明廷对外部世界的探索、了解亦趋于停顿,对世界的认知存在明显局限。
关键词:明朝 四夷来朝 四夷来商 对外关系 全球化
从全球史的视野看,明代是新航路开辟后我国开始面临如何融入全球化发展的转折时期。陈支平称“明代历史是中国历史从‘区域史’迈进‘世界史’的关键时期”。在明史研究中,一些学者已开始尝试从全球史角度审视明代历史的发展,并取得了一些较有影响的学术成果。万明指出,“15世纪是一个海洋的世纪……地球上东西方之间和各大陆之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密切交往,于是,愈来愈多的民族、国家和地区间的闭塞或半隔绝状态被打破,世界逐渐连成一个整体”;樊树志也曾提出“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李伯重指出15世纪末至17世纪是“经济全球化大潮出现和迅速发展的阶段,即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目前,学界主要是从经济层面关注晚明社会的全球化发展问题。众所周知,全球化发展使各洲际之间以商品为代表的“物”的往来规模日益巨大,经济联系愈加紧密,构筑了具有世界意义的商贸网络;同时也是彼此之间“人”的往来愈加密切的结果。就明代而言,其全球化发展既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深受明廷内部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因素制约,有一个缓慢发展的历史过程。反映在对外交往层面,明前期经历了从“四夷来朝”到“四夷来商”的转变,明朝统治者也由主动对外开拓,转向“不勤远略”的守成。这个转变深刻影响明代社会的发展方向,也影响明人对外部世界的探索和认知。因而对处于从“区域史”向“世界史”转折时期的明代对外交往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朝贡体系内的“四夷”包括周边民族政权和邦交国家。明代亦如此,如叶向高《四夷考》分《朝鲜考》《日本考》《安南考》《女直考》《朵颜三卫考》《哈密考(赤斤等卫附)》《西番考》《土鲁番考》《北虏考》等;郑晓《皇明四夷考》也包括安南、兀良哈、朝鲜、琉球、三佛齐、日本、真腊、苏门答腊、古里、满剌加、苏禄、撒马儿罕、天方、彭亨、吕宋、沙哈鲁等。本文以明代“四夷来朝”向“四夷来商”的演变为切入点,从宏观历史视角,探讨明前期与周边国家关系演变的历史轨迹及影响因素,以考察明统治者在全球化初始阶段对外部世界的认知。
一、洪永时期的“厚往薄来”政策与“四夷来朝”
“厚往薄来”最初只是天子笼络诸侯的重要手段。基于中原农耕文明的优越感,历代中原王朝将“厚往薄来”理念推广至与周边部族、诸国的交往中,并长期作为维持朝贡体系的基石。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继承了这一理念,并进一步丰富其内涵。洪武元年(1368),太祖下诏称“朕惟建邦基以成大业,兴王之根本,为先居中夏而治四方……朕观中原土壤,四方朝贡道里适均,父老之言,乃合朕志”,令群臣制定皇帝接受朝贡的冠服制度,“四夷朝贡、朝觐则服皮弁”,其制:“用乌纱冒之,前后各十二缝,每缝缀五采玉十二为饰,玉簪导,红组缨。其服绛纱衣,蔽膝随衣色。”太祖登基之初,主动遣使到周边国家,“往谕交趾、占城、高丽诸国,咸来朝贡,奉表称臣”。虽然明初军事实力空前强盛,但太祖专务休养,未采取对外扩张政策,史称“是时国威方震而不勤远略,往往不利其土地,不劳其人民,厚往薄来,羁縻而已。”其实行“厚往薄来”政策的原因,固然有强烈的羁縻政治目的,而所谓“不利其土地,不劳其人民”,更多的是基于华夏农耕区域的优越感及对周边“四夷”区域贫穷、落后的认识。正如太祖所声称的,“四方诸夷及南蛮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供给,得其民不足令使”。在这一思维影响下,洪武、永乐时期对外交往处于开拓时期,在处理与外国的关系、建立朝贡体系的过程中,皆遵循“厚往薄来”的政策。究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于周边部族与诸国朝贡的贡物,回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的赏赐,此即“皆倍偿其价”。洪武三年、五年,琐里国王卜纳两次遣使臣向明廷进贡。明太祖“喜王敬中国,涉海道甚远,赐甚厚”,敕中书省臣曰:“西洋琐里,世称远番,涉海而来,难计年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而薄来可也”。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别失八里王沙迷查千遣使来朝贡马,“礼部言其来非诚意,赐予宜杀等”,成祖则认为“朝廷柔远人,宁厚无薄,其同诸番使例给之”。
二是除对朝贡使臣所携带的贡品回以赏赐外,对其携带的其他货物,允许在指定的地点与民交易,并给予减免商税的优待。明成祖登基后,出于营造“四夷来朝”的政治需要,继续对周边部族及各国前来朝贡实行优抚政策。凡“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永乐元年,哈密安克帖木儿遣使臣向明朝贡马,成祖敕令甘肃总兵官左都督宋晟“厚往薄来,柔远人之道。凡进贡回回,有马欲卖者,听于陕西从便交易,须约束军民勿侵扰之”。这一年,西洋剌泥国遣使来朝贡方物,“因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征其税”。成祖认为:“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多矣。”同时,对于外国贡使携带物品出境,明廷也听之任之。洪武四年,中书省臣奏言“高丽国郎将李英等因入朝贡,多带物出境,请加禁止”,“诏勿禁”。
三是制定了隆重接待前来朝贡者的礼仪制度。洪武二年,明廷制定接待来华朝贡的外国国王的程序为:
凡蕃王来朝,至龙江驿,驿官具报应天府,府报中书省及礼部以闻……东宫择日宴蕃王。是日宿卫陈设如朝会仪,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俱取旨宴乐……礼毕,中书省率礼部官送至龙江驿,礼部设宴如初。
这一过程相当复杂,涉及诸多部门,所费颇巨,显示了明廷的优待。如会同馆作为专门机构,负责全权接待“四夷”来使,“凡四夷人朝贡到京,例于会同馆设宴”,教坊司负责奏乐。贡使在明朝境内的所有行程活动,均由会同馆负责安排,并承担所有开支。永乐十三年,苏门答腊、古里、柯枝、麻林诸番国遣使来贡,明廷对其赐宴,并谕行在礼部臣曰“先王柔远人,厚往薄来。今海外诸番使臣将归,可遣官豫往福建,俟其至,宴饯之,亦戒其毋苟简也”。
洪永时期,为尽快建立朝贡体系,明廷一方面采取“厚往薄来”的羁縻政策,另一方面向周边部族与诸国主强调“修睦四邻”,希望尽快与周边部族及诸国建立友好关系,以实现明朝统治者所期待的“四夷率土归王命,都来仰大明,万邦千国皆归正,现帝庭,朝仁圣”的政治目标。明成祖更是锐意开拓,不断遣使外出,招徕“四夷”,以打开对外交往新局面。史载“成祖锐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贵,西洋则和及王景宏,西域则李达,迤北则海童,而西番则率使侯显”。终永乐年间,遣郑和率万人船队六下西洋,派陈诚四次出使西域的哈烈、撒马尔罕、失剌思、俺都准、帖木儿等。
洪永时期实行的“厚往薄来”及主动对外开拓的政策,收到显著效果,形成了“四夷来朝”的新气象,史称“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番莫不来庭”。对于具体的域外朝贡国,史料记载不一。一些史料称“洪武初,四夷朝贡,东有朝鲜、日本,南有暹罗、琉球、古(占)城、真腊、安南、爪哇、西洋、琐里、三佛齐、渤泥、百花、览邦、彭享、淡巴、须文达那,凡十七国”;另有史料则载“洪武初,海外诸番与中国往来,使臣不绝,商贾便之。近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渤尼、彭亨、百花、苏门答剌、西洋邦哈剌等凡三十国”,当为统计时段不同所致。至永乐年间,对外交往更是盛况空前。东亚、东南亚、中亚等地国家及周边“属夷”纷纷遣使向明朝朝贡。郑和下西洋后,“满剌加、古里等十九国咸遣使朝贡”;陈诚出使西域后,“西域之使岁岁不绝”。据《明会典》所载,永乐年间域外国家前来朝贡的具体情况为:永乐元年有西洋琐里;永乐二年有爪哇、柯枝;永乐三年有古里、满剌加、吕宋、碟里、日罗夏治、合猫里、古里班卒、打回、忽鲁谟斯;永乐四年有娑罗;永乐五年有阿鲁、小葛兰、苏门答腊;永乐六年有榜葛剌;永乐十二年有麻林、忽鲁谟斯、甘把里、加异勒、祖法儿;永乐十五年有苏禄;永乐十八年有古麻剌、沼纳朴儿;没有标明具体年代的有溜山、阿哇、南巫里、急兰丹、奇剌尼、夏剌比、窟察尼、乌涉剌踢、阿丹、鲁密、彭加那、捨剌齐、八可意、坎巴夷替、黑葛达、剌撒、不剌哇、木骨都束、喃渤利、千里达、沙里湾泥,以及自洪武以来一直向明朝贡的朝鲜、日本、琉球、暹罗、占城等国。一些学者认为永乐末年来华朝贡的国家达60个。前来朝贡的周边部族,永乐年间则有北方的鞑靼、瓦剌、朵颜,东北的女直,西域的哈密、土鲁番、哈烈、亦力把力、把丹沙、把力黑、阿速、阿端、耶思城、坤城等“三十八国”。
通过洪永时期主动拓展对外交往,明朝获得了很高的政治声望,“威震海外,凡所号令,罔敢不服从。而番人利中国货物,益互市通商,往来不绝”,中外经济联系空前密切。
二、仁宣时期“不勤远略”政策的回归
明初实行“厚往薄来”的政策,积极发展对外交往,主要出于政治考量,即所谓宣扬德化,以争取“四夷”来朝,彰显“天下共主”的政治地位,较少考虑经济利益得失,朝贡贸易本身也不是市场主导下的正常经贸往来。周边部族与诸国向明朝贡,往往出于“慕利”,如史料所称“四夷入贡,惟利是图”。朝贡使团规模都较庞大,朝贡也十分频繁,使得明朝在赏赐与接待朝贡使团方面的花费居高不下。洪武九年,太祖多次重申贡期,称“诸夷限山隔海,若朝贡无节,实劳远人,非所以绥辑之也……更以朕意谕之,番夷外国当守常制,三年一贡,无更烦数,来朝使臣亦惟三五人而止”。但周边部族与诸国对此多不遵守。一些国家如暹罗甚至“诡言舟覆”以求入贡,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浡尼、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处“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成祖锐意开拓,积极扩大与周边部族及各国的交往范围,极大地提升了明朝的政治声望,开启了对外交往盛世,但对国力消耗较大。史称“帝以践祚岁久,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复遣郑和、王景宏使忽鲁谟斯诸国。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所历三十余国,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费亦不赀”。史料又载“诸番使络绎道途,东西数千里间,骚然繁费,上下怨咨”。成祖时,翰林侍讲邹缉即指出“朝廷岁令天下有司织锦缎,铸铜钱,遣内官赍往外藩及西北买马,收货所出,常数千万,而所取曾不能及其一二,耗费中国,糜敝人民,亦莫甚于此也。且钱出外国,自昔有禁,今乃竭天下之所有以与之,此可谓失其宜矣”。永乐十九年,翰林侍读李时勉将“四夷朝贡”视为时弊,上疏请求立即停罢。成祖统治前期堪称富强,“天下本色税粮三千余万石,丝钞等二千余万。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岁歉,有司往往先发粟振贷,然后以闻”。至其统治末期,国库已较为空虚,户部尚书夏原吉甚至认为“内外俱疲”。
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病逝,继位的明仁宗面对这样的局势,不得不调整治国方针。他重用力主休养生息的夏原吉等人,决意做“守成之主”,专注内政治理,“严谨边备,不勤远略”。史载边将陛辞,仁宗诫曰:“民力罢矣,慎无贪功。”还“诏赦天下,停止四夷差使”,以求摆脱财政困境。明宣宗继承这一治国方略,一方面采纳夏原吉之言,立即停罢西洋宝船;另一方面接受内阁大臣杨士奇、杨荣等人建议,主动从交趾撤兵,放弃对交趾的统治。明朝的对外交往遂迎来新变局。
仁宣时期仍在高调宣示“厚往薄来”,不时强调对周边部族及诸国的朝贡要予以厚待。如明宣宗宣德元年(1426)正月,礼部奏请宴请外夷使臣,宣宗称“四夷宾服,世所贵也。其使臣今不远万里而来者,皆有慕于中国,饩廪、宴赐必丰,庶昭朝廷优待之意”。宣德四年,宣宗遣使赍敕赐朝鲜国王李祹,称“高丽远在海外,修贡益勤,厚往薄来,古之道也”。宣德六年,地处中亚的撒马儿罕遣使臣卜颜札法儿等进速来蛮石一万斤,“多不堪用”,其使臣回国时,礼部“请薄其赏”,但宣宗认为“厚往薄来,怀远之道。撒马儿罕去中国最远,毋屑屑与较,可加厚遣之”。尽管如此,在接待“四夷”来使的态度及赏赐等方面,明廷的政策已悄然改变。
最显著的变化是在仁宣时期的对外交往由主动遣使拓展转为被动接受朝贡,有目的地减少使臣的出访。明初出于政治需要,遣使四出,积极主动地拓展对外交往范围。史称“洪武中,太祖欲通西域,屡遣使招谕”;又“自成祖以武定天下,遣使四出招徕,北穷沙漠,南极溟海,东西抵日出没之处,凡舟车可至者,无所不届。自是,殊方异域,鸟言侏之使,辐辏阙廷”,对外交往确实取得了巨大成绩。对此,清人评论称“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受朝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但前已述及,在拓展对外交往过程中,明廷因执行“厚往薄来”政策,对来使予以厚赏,所费甚巨,“岁时颁赐,库藏为虚”。对“四夷”贡使的管理也失之于宽,导致不少“外夷”携带私货,假冒贡使向明朝朝贡,以邀厚利。所谓“诸蕃贪中国财帛,且利市易,络绎道途。商人率伪称贡使,多携马、驼、玉石,声言进献。既入关,则一切舟车水陆、晨昏饮馔之费,悉取之有司。邮传困供亿,军民疲转输。比西归,辄缘道迟留,多市货物”。明仁宗继位后,礼科给事中黄骥即进言:
西域使客多是贾胡,假进贡之名,借有司之力,以营其私。其中又有贫无依者,往往投为从人,或贷他人马来贡,既名贡使,得给驿传,所贡之物,劳人运至。自甘肃抵京师,每驿所给酒食、刍豆,费之不少,比至京师,又给赏及予物,直其获利数倍。以此胡人慕利,往来道路,贡无虚月。缘路军民,递送一里,不下三四十人,俟候于官,累月经时,防废农务,莫斯为甚。比其使回,悉以所得,贸易货物以归。缘路有司,出军载运,多者至百余辆,男丁不足,役及女。归所至之处,势如风火,叱辱驿官,鞭挞民夫,官民以为朝廷方招怀远人,无敢与其为,骚扰不可胜言。
明仁宗嘉纳这一进言,采取收缩政策,“召礼官吕震责让之。自是,不复使西域,贡使亦渐稀”。同时下诏,令“下西洋诸番国宝船悉皆停止,如已在福建、太仓等处安泊者,俱回南京,将带去货物仍于内府该库交收,诸番国有进贡使臣当回去者,只量拨人船护送前去,原差去内外官员速皆回京”。明宣宗宣德二年,西域哈烈首领“打剌罕亦不剌来朝,贡马。自仁宗不勤远略,宣宗承之,久不遣使绝域,故其贡使亦稀至”。仁宗还“撤西洋取宝之船,停松花江造舟之役,召西域使臣还京,敕之归国,不欲疲中土以奉远人。宣德继之,虽间一遣使,寻亦停止,以故边隅获休息焉”。可以说,至宣德年间,明廷大规模主动派遣使臣活动已大大减少。
另一个变化是,明廷有针对性地减少部分给朝贡使臣的回赐,不再一律执行“厚往薄来”政策。暹罗是明初朝贡较为频繁的国家,明廷最初给予的赏赐也较优厚。永乐二十一年,暹罗遣使来贡,明廷“赏赐使臣及通事总管客人蕃伴衣服、纻丝、绢布、靴、袜、履、金银、纱帽诸物有差,诏定其例,使臣人等进到货物俱免抽分,给与价钞,给赏毕日,许于会同馆开市……其余听贸易”。洪熙、宣德间,暹罗“至如常期。赐王及妃,各减永乐十五年之半”。朝鲜也是与明朝往来较为密切的国家。明宣宗即位之初,谕行在礼部尚书吕震,称“远国朝贡,固有常分,然我祖宗以来,待下素厚,今朕即位之初,凡事必循旧典,勿失远人之意”。然宣德元年,明宣宗已开始忧虑朝鲜进贡“频数”了。史称这一年“朝鲜所献方物有金物、龙头盏之属”,宣宗对侍臣说:“朝鲜进贡频数,每有金银器皿,小国措办必难,宜止之。”宣德四年,朝鲜遣使臣权蹈等向明进贡海青、鹰犬,明宣宗敕谕朝鲜国王李祹曰:“足见王之诚意,使回赐王磁器十五,卓至可领之。王国中固多珍禽异兽,然朕所欲不在于此,自今勿献。”宣德七年十一月,李祹再次遣陪臣赵琠金、王振等向明廷进贡腌松菌及鹰。明宣宗谕行在礼部臣曰:“朝鲜贡献频数,已非朕所欲。”
对周边一些部族的朝贡赏赐,明廷也开始有所限制。宣德元年,上谕行在礼部尚书胡濙曰:“昨日御马监言西番国师、喇嘛所进马各有高下,赏赐亦宜分等第,此言亦可采。若高下同价,则彼将谓朝廷混然无别,所进下者固喜,高者心必不平,卿等宜勘酌适中。”宣德五年,户部奏“坤城回回者马儿丁等朝贡至京,输米一万六千七百六十石于京仓中盐。今者马儿丁等欲还坤城,言愿以所纳米献官。上曰:‘彼名为朝贡,实务市易。盖回回善营利也,其米亦费本,远方之人可偿其直。’于是户部计直,当以布八千匹、绢四千匹偿之,从之”。除此之外,并未给予过多赏赐。不过,为维持明廷的政治声望,宣德时期对东南亚各国的朝贡,仍然给予优厚的赏赐。其中,满剌加是向明朝贡较频繁的国家,宣德六年,满剌加国首领巫宝赤纳等至京朝贡,诉其国为暹罗所侵扰,礼部“言诸番贡使,例有赐予,巫宝赤纳非有贡物,给赏无例。”宣宗则认为“远人数万里外来诉不平,岂可不赏?”遂赐纻丝、袭衣等。宣德九年,满剌加再次遣使进贡,明廷除一般赏赐外,还加赐国王冠带,及还赐敕奖谕,且命工部为缮治海舟。
再一个变化是,明朝不再无条件地满足外国贡使的全部请求。同时重申“四夷”朝贡制度,以杜朝贡“频数”。宣德元年,琉球国中山王使臣郑义才称“海风坏舟,附内官柴山舟得达。乞赐一舟归国,且便朝贡。”宣宗遂“命行在工部与之”。同年,满剌加国王巴母等“以王命奉表贡方物,遭海风坏舟,独巴母等得善达,上嘉之,故重赐之,命有司具舟遣还”。宣德二年,“爪哇国贡使亚烈、郭信等言所乘舟因海风损坏,今归,乞为修理”,明宣宗令“所在有司修治”。然宣德四年,当爪哇国使臣亚烈麻抹等人又以舟为海风所坏为由,要求明朝负责修理,且“欲以所赉之物于广东易铁”时,礼部不胜其烦,直言“蕃臣朝贡,其职当然。舟坏应自出赀以造,岂可上烦朝廷,且铁有禁例,皆不可从”,拒绝其要求。“厚往薄来”是明初制定的对外交往政策,通过明廷“厚往”的经济利益输出,吸引“四夷”朝贡,明太祖为避免无节制地对外赏赐,曾规定贡期为三年一贡、五年一贡,甚至十年一贡。明宣宗继位后即称“祖训条章,许其来朝者,或三年、五年一至,其余悉宜禁止,则送往迎来,免困民力,府库之财不至妄费”。在东亚国家中,日本与明朝的关系原先较为疏远。明成祖初年时,对其来贡曾“厚礼之”。但此后,因其多次朝贡违制,明成祖“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宣德元年,因日本朝贡逾制,明宣宗再次申明旧制,要求其“人毋过三百,船毋过三艘”。自严格执行明初的条规后,日本即基本中断了与明廷的交往,宣德七年,“帝念四方蕃国皆来朝,独日本久不贡”。
从西域诸国贡使“渐稀”到日本“久不贡”,仁宣时期的对外交往格局已发生明显变化,这当然是明廷主动调整对外交往政策的结果。这一政策的改变,与其说是形势所迫之下对永乐时期积极拓展的修正,不如说是向明太祖“不勤远略”方针的回归。明太祖曾言“疲中国以事遐方,功成则不得不赏,不成则劳费十倍,此先王所以慎固封守,不勤远略也”。立志守成的仁、宣二帝,执行“不勤远略”政策,务实地将内政置于优先位置,这是导致这一时期对外交往变化的深层因素。
三、正统之后朝贡赏赐的调整与“四夷来朝”盛况的沉寂
仁宣时期的守成之策,使洪永时期治平、繁荣的局面得以继续维持。但仁、宣二帝在位时间不长,至明英宗统治时,明朝内部已累积了较多社会矛盾,国力日蹙,北方草原民族对明廷造成巨大的政治、军事压力。在此背景下,明朝统治集团更趋保守,认为“帝王之待夷狄,来者不拒”而已,不再执行原先主动招徕、开拓之策,并对“四夷”的朝贡赏赐予以调整,以致“四夷来朝”盛况日渐沉寂。
从正统之后明廷给予各国朝贡使臣的赏赐看,虽然明朝统治者表面上不断强调,对待外国贡使要加意抚恤、厚加款待,“庶副朕柔远之意”,但对“四夷”朝贡赏赐总体上呈变“薄”之势。
从给予朝贡使臣的接待礼遇而言,原先明廷规定所有“四夷”使臣到境后均给马出入,到英宗正统五年(1440)时改为仅“给正、副二使而止”。在对贡使的宴饮接待方面,也明显由厚转薄。成化年间,大臣马文升上疏,请求“敦怀柔以安四夷”,称:“洪惟我太祖、太宗四夷八蛮罔不来贡……筵宴十分丰厚……自成化年间以来,光禄寺官不行用心……凡遇四夷朝贡到京,朝廷赐以筵宴,与之酒饭,大宴品物颇可,而朔望见辞,赐酒饭甚为菲薄。每碟肉不过数两,而骨居其半,饭皆生冷而多不堪用,酒多搀水而淡薄无味,所以夷人到席,无可食用,全不举筋……而安南、朝鲜知礼之邦,岂不讥笑?”
最重要的变化体现在对“四夷”的赏赐变薄。如朝鲜,永乐年间对其赏赐标准为:“国王:冕服、九章,圭玉、佩玉,五经四书、《春秋会通》《大学衍义》等书。王父:纻丝、纱罗,妃珠翠、七翟冠、红纻丝大衫、素纻丝圆领霞、帔金坠,又给绫绢、茄蓝香、帽珠、镀金银匣、象牙、犀角,《通鉴纲目》《列女传》等书,脑麝、白花蛇等药,又赐编钟编磬各十六、瑟笙各二,琴箫倍之。”正统年间对其赏赐则为“给远游冠、绛纱袍、翼善冠、龙衮、玉带,本国奏请弓材、牛角,准岁买五十枝,又准岁买弓面二百,不得过数”。无论是赏赐数量,还是赏赐物品的品质,均难比永乐年间。又如爪哇国,永乐初对其朝贡给予的赏赐物品有:“赐东西王纻丝、纱罗帐幔、手巾、羊酒、器皿,王妃纻丝、纱罗、手巾等物”;正统三年,明廷“赐王纻丝十匹,纱罗各三匹;妃纻丝六匹,纱罗各二匹”。景泰三年,“因王求讨给伞盖一把,蟒龙衣服一领”。再如暹罗国,永乐十五年时制定条例,“给王锦四匹,纻丝、纱罗各十匹,内各织金四匹。王妃纻丝、纱罗各六匹,内各织金二匹”。但宣德年间各减半,正统年间后才又按永乐十五年惯例进行赏赐。
值得注意的是,正统年间之后,虽然统治者不断要求厚待来使,但礼部官员表现出越来越挑剔的态度,不断提出反对意见,反对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种。
其一,贡物品质低劣,不堪使用。正统二年,行在礼部奏“琉球国贡马矮小,宜咨本国令选高大者以充后贡。上以远人慕义入贡,不必计物优劣,其听其自贡”。正统四年,行在礼部言“撒马儿罕使臣劄法儿等续贡玉石,杂以碎恶,所给价直,宜损前之半”。正统十年,暹罗国遣使臣坤普论直等向明朝进贡碗石1280斤,并称“非本国所产,皆往西洋易来,其获亦难,乞循正统二年例,每斤价钞二百五十贯”。最后,明英宗称“碗石中国素有,非奇物也,每斤给钞五十贯,自后其免贡之”。西域别失八里号称“胡元之余裔”,“地面出宝石、金银、桑麻、禾粟”。正统元年起多次遣使向明朝进贡方物,明廷“命以彩币赐王及王母”。景泰三年(1452),别失八里竟一次向明进贡玉石3800斤,但礼官检验后发现“其不堪用”最后出于招抚外夷考虑,“诏悉收之,每二斤赐帛一匹”。直至成化元年(1465),礼部尚书姚夔等人规定西域贡期,令亦力把里等国“三岁、五岁一贡,使者不得过十人,自是朝贡遂稀”。
其二,原有赏赐太重,需要减等赏赐。明宣德年间,日本遣使向明朝贡,但贡使在贡物外携带大量私人物品,冒充贡品,以邀赏赐,史称“倭人贪利,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例当给直”。景泰四年,礼官称宣德时期“所贡硫磺、苏木、刀扇、漆器之属,估时直给钱钞,或折支布帛,为数无多,然已大获利。今若仍旧制,当给钱二十一万七千,银价如之。宜大减其直,给银三万四千七百有奇”。景泰帝接受这一建议,但“使臣不悦,请如旧制。诏增钱万,犹以为少,求增赐物。诏增布帛千五百,终怏怏而去”。正统六年,行在礼部在商议给西域蜜思儿国贡使的赏赐时,就建议大幅降低赏赐额:
米昔儿等处地面极远,今初来朝贡,未有赐例。先是撒马儿罕地面初来贡时,赐例过厚,今宜视其例少损之……俱各如其例赐。上从之。米昔儿即蜜思儿,黑楼即哈烈,番语转而然也。
景泰七年,撒马儿罕向明派出大规模朝贡使臣,进贡马、驼、玉石等物。接待的礼官认为旧制给赏太重,仅“正、副使应给一等、二等赏物者,如旧时”,其余人等酌减,还称“所贡玉石,堪用者止二十四块,六十八斤,余五千九百余斤不适于用,宜令自鬻。而彼坚欲进献,请每五斤赐绢一匹”。不过最终明廷还是允准使臣所请。
其三,节省冗费。外国贡使来华后受到明廷接待,在华滞留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其间,或在华经商贸易,甚至有以舟坏为由,要求明廷免费修造、赏赐者。甘州为西域诸国贡使停留的重要中转站,一部分低级别的贡使常于此等待。正统二年,“行在兵部奏外夷朝贡使臣回至甘州,假以道路不通,连年延住经营买卖,日支廪米,所费不少。乞敕总兵官都督任礼等从实取勘,若事完道通,悉令即还”。而接待从海上朝贡的外国贡使,同样需要巨大的花费。正统四年,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奏“使者巴鲁等贡方物赴京,舟为海风所坏……乞赐一海舟付巴鲁等领回,以供往来朝贡”,行在礼部表示反对,称“即今节省冗费以苏民力,若复造舟,不免劳扰军民”。
除礼部外,明朝一些地方官员对朝贡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不断请求重申明初诸国朝贡旧制。正统二年,广东琼州府知府程莹上疏称“占城国每岁一贡,水陆道路甚远,使人往复,劳费甚多,乞依令暹罗等国例,三年一贡”。正统八年,广东参政张琰提出“爪哇朝贡频数,供亿费烦,敝中国以事远人,非计”,明英宗遂遣使谕爪哇国王:“比岁遣人朝贡……烦劳特甚。况所带人从辄数百人,比至广东起拨夫船,往复运送,亦甚烦扰。且海外诸国皆三年一贡,自今王宜体朕轸恤军民之心,三年一次。”
正因如此,正统后的明统治者对来朝贡使反复申明朝贡旧例,隐约表现出不甚欢迎的态度。正统十一年,占城国王摩诃贲该遣使臣制班等奉表贡象及方物,明廷在给予其国王及王妃赏赐的同时,敕谕“令照安南等各番国例,三年一贡,今复每岁遣使来朝,况船湾泊亦无定处,彼此俱未便利……王自今宜每三年一次”。景泰四年,爪哇国贡使马用良等归国,景泰帝赐其国王及妃敕曰,“王敬天事大(太)频,岁遣使来庭,然念道里辽远,人使过多,彼此烦劳,易生嫌隙”。
明英宗继续执行收缩政策,严格控制对外赏赐,使周边国家失去向明朝贡的经济驱动力,从而导致朝贡国家逐渐减少。此即“英宗幼冲,大臣务休息,不欲疲中国以事外蕃,故远方通贡者甚少”,一些原来与明朝关系较密切的国家也逐渐“朝贡不常”,“四夷来朝”盛况不再。
兹据《明宣宗实录》《明英宗实录》的有关记载,对周边各国朝贡次数的变化统计如表1。
从表1看,自宣德至景泰年间,东亚的朝鲜、琉球为向明朝贡最多的国家;从朝贡的国家数看,正统年间后开始呈减少之势,尤其是郑和下西洋时建立交往关系的印度洋沿岸国家,多数已停止了往来。明成祖派陈诚出使开拓的西域各国,在正统以后与明廷的往来也较少。不过,从朝贡国家数与次数而言,正统时期还维持在相对的高位。应该说,此乃永乐年间锐意开拓产生的惯性所致,正如史称成祖时“四方奇珍异宝、名禽殊兽进献上方者,亦日增月益……宣德、正统朝犹多重译而至”,然至景泰年间后便明显减少了。对此,澳大利亚学者安东尼·瑞德根据东南亚诸国所存档案文献,对东南亚诸国向明廷朝贡的情况作了详细研究。据他统计,明前期东南亚一些国家向明朝贡的次数如表2。
以上两表因统计方式及所据资料不同,得出各国向明朝贡的数据并不完全一致,但大体能反映明前期与周边国家交往的变化。景泰至成化年间,明廷派使臣出访的国家不过撒马儿罕、占城、安南、琉球、暹罗、满剌加等数国而已,次数也大幅减少。
四、“四夷来商”局面的初步形成
“四夷来朝”既是中国古代帝王彰显盛世的重要方式,也是体现封建王朝“正朔”地位的主要象征。依托强大的经济实力,明初大力拓展对外交往,耗费甚多,尽管在当时遭到一些朝臣反对,但没能促使明成祖改变政策。随着明朝财力日蹙,朝臣的反对更为强烈,仁、宣宗及之后的统治者对发展对外交往的态度,已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明朝君臣开始一致认同“事外夷,疲中国”,并将之作为收缩对外交往的理论依据。明正统后,朝臣援引古训谏称“欲怀远者必先安近,中国如本根,四夷如枝叶,疲中国以奉四夷,犹拔本根以益枝叶也”;明宪宗对西域使臣宣称“祖宗设立哈密城池,本于中国无益,实为尔迤西开通道路,俾各处朝贡使臣往来,得以驻泊,有所恃赖”。弘治初年,撒马儿罕遣使从海路入贡,户部左侍郎倪岳上《止夷贡疏》,称“今各处地方水旱相仍,人民穷困,却乃疲中国,以供远夷,费有用而易无用”。明廷对周边诸国朝贡态度的变化,表明以“厚往薄来”为基调的对外交往面临变局,“四夷来朝”盛况不再,官方性质的朝贡贸易日趋衰落,日渐兴起的则是“四夷来商”,即民间性质的海上贸易。
民间海上贸易的出现是明廷实行海禁政策的产物。明廷实行海禁本为垄断朝贡贸易,在阻碍中外经贸交流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沿海居民利益,遭到反抗,一些沿海居民甚至潜逃国外。史称明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又称“缘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市”。由于明初海禁时严时弛,民间贸易始终没能彻底禁绝。
仁宣之后,民间贸易就以各种形式悄然发展。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中外双方往来使臣各自携带私货出境贸易,可谓官方朝贡贸易掩盖下的私人贸易。明初即有外国来使携带私货冒充朝贡以邀厚利的情况,仁宣之后还有外国贡使朝贡完毕购货回国贸易的现象。如安南国正使黎伟、阮传二人向明朝贡时,“多买北货,至三十余担。朝廷恶其商贩,欲愧其心,使人收验,暴于殿廷,然后还之,遂为常例”;安南贡使阮宗胄因“多赉金帛,贩北货,帝恶其违禁营财,尽散其装赐百官”。由于安南贡使私购货物,役及边民,成为民害,成化年间遂禁止其挟带私货。先是安南国王黎灏奏其国朝贡路经广西凭祥县及龙州,所遣陪臣往往为土官李广宁、赵南杰等索财阻滞,其陪臣陈瑾亦以为言。上敕守臣体察奏称“安南朝贡赍装甚多,而边境民少,不足运送,以致构怨。事下礼部,议其国朝贡使人多挟私货营利,殊为边境之苦,乞严加禁约,故有是命”。
明廷派出的使臣,同样也存在私鬻货物营利的行为。宣德九年,安南国王黎利病死,明廷遣“行人郭济、朱弼往祭”。安南称明使朱弼“多赉北货来,立重价直,强朝廷买之”,又称其“贪鄙,内嗜货赂”,自安南回国时“发人夫几至千人”。景泰年间,给事中潘本愚等奉使占城回国时,被广东地方在“船内搜出下番官军镇抚罗福等二百四十二员名带回象牙、梳坯、乌木、锡蜡等物,共一千九百三十三斤,俱应入官,命所司照数给还各人”。天顺年间,明司礼监太监柴昇奉使安南,“赍钱物收买应用香料等物”,回国后,英宗“令送所赍物入南京库暂住以俟后命”。成化年间,明宪宗在赐给海外诸国及西域番王的诏敕中称“先是外夷朝贡者于所过驿传需索无厌……遣使臣朝贡,沿途多索船马夹带货物,装载私盐”。
周边属国在与明廷开展朝贡贸易的同时,与中国沿海居民私下贸易的现象亦日渐普遍。有学者指出,自1429年琉球国王尚巴志统一全国后,就“鼓励福建商人定居在冲绳首都附近,在他的支持下进行贸易。通过定期向中国和日本朝廷派遣使团,尚巴志及其后任保持了同两国的接触。派出的琉球使团态度谦恭,但从朝贡贸易中却获利甚丰。这样,当中国和东南亚的直接贸易无法进行时,琉球就充当了关键的掮客……现存的资料还显示,从1463到1481年,马六甲、阿瑜陀耶和巴赛(苏门答腊北部)作为主要贸易伙伴与琉球贸易关系密切”。正统年间,福建巡海佥事董应轸称“旧例濒海居民贸易番货,泄漏事情及引海贼劫掠边地者,正犯极刑,家人戍边,知情故纵者罪同,比年民往往嗜利忘禁”。景泰时期,刑部出榜禁约“福建沿海居民毋得收贩中国货物,置造军器,驾海船交接琉球国,招引为寇”。成化年间,礼部称琉球国“欲一年一贡,辄引先朝之事,妄以控制诸夷为言,原其实情,不过欲图市易而已。况近年都御史奏其使臣多系福建逋逃之徒,狡诈百端,杀人放火,亦欲贸中国之货以专外夷之利”。由此可见当时福建沿海居民与琉球的民间海上贸易的活跃程度。
成化年间,南部沿海一带常有“夷商”出没,一些地方甚至成为民“夷”交易的聚集地。史称“岭南香山有澳,曰濠镜,为诸番互市地。夷商杂处,珍货充牣”。为防民“夷”交结,明朝地方官员一度厉行海禁,如张诰任职广东期间,“巡督海道,乡人有附番商越境牟利者,公严为之禁,有犯必惩”,然成效不彰。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南部沿海地区的豪族大姓纷纷私造巨舟出海,争与“夷商”交易。所谓“成、弘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奸人阴开其利窦,而官人不得显收其利权”,明朝政府征不到任何税收。这些悄然而至的“夷商”,有来自东南亚的,也有来自中亚甚至西亚的。他们携带大量货物,与南方沿海居民私下贸易。有史料这样记载,“犯人黄肆招称,县民王凯父子招集番商,结交太监韦眷出海通番……被县遣兵壮人等搜没番货巨万”又言“番禺县民黄肆等贿结韦眷,交通撒马儿罕等国夷商滋扰”。广东市舶,太监韦眷,拥有私人船只,勾结“夷商”,暗谋巨利,被广东地方官府缉获大量交易物品。“眷复以私舰通番,为番禺知县高瑶发觉,没货巨万。”从相关记载看,中亚“夷商”已开始经海路到南方沿海进行贸易。“番人马力麻者,贸货海口,诡称苏门答剌国贡使,眷利其珍奇,将许焉。公(陈选——引者注)发其伪,逐之。又有撒马儿罕使臣泊六湾还国,枉道至广,谓将往满剌加市狻猊入贡,公上言此西域贾胡借以牟利耳。”至嘉靖时,“夷商”私自来华贸易更趋普遍,明廷根本无法禁止。明人王鸣鹤言“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番夷载货前来,志在贾利……不能禁绝番商之来,则何可不禁我徒私贩之往也”。民间海上贸易的发展深刻影响了南方部分沿海地区经济,使宁波、福建九龙江口海湾、诏安湾等地区出现了农业经济向海洋经济的转型。
余论:变局之下明人的世界认知
纵观明前期100余年对外交往发展演变的历程,不难发现明初统治者实行的“厚往薄来”政策未能贯彻到底,一度出现的“四夷来朝”盛况因此未能长久持续,之后便退隐在“四夷来商”之后。这说明,由明朝官方主导的以满足统治者政治需要为主的朝贡贸易,已跟不上当时全球海洋贸易的发展潮流。
从世界史的角度看,随着新航路的开辟,15世纪无疑是全球化的开端,世界由此进入大航海时代,预示着全球贸易时代的到来。明成祖统治时期出于政治目的,积极开拓对外交往——派郑和率大规模远洋船队下西洋,遣陈诚等人出使西域——成为全球化无意识的参与者与推动者,对与西太平洋、印度洋地区经贸往来产生了积极影响。一些学者因而认为,“如果我们必须界定东南亚‘贸易时代’的起点的话,那么由宦官郑和率领船队在1405年首次下西洋就是最佳选择”。既然全球贸易时代已然来临,国家间的关系只有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明朝坚持的“厚往薄来”政策,更多是以此显示王朝“正朔”的政治需要,并不在乎这种交往的经济成本。而且“厚往薄来”思想指导下的对外交往,所依恃的是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明前期的实践显示,“厚往薄来”政策并非静止、固定不变的。随着明朝自身国力衰退,“四夷来朝”走向沉寂。
明前期对外交往的变局,折射出明朝统治者对世界的认知存在以下局限。
其一,明朝统治者对“四夷”的认知,还停留在传统的小、穷、弱之上,表现出浓厚的农耕文化思维,与全球海洋贸易时代的发展大势背道而驰。郑和下西洋后,明朝统治下的广袤内陆,为东南亚提供了巨大市场。“无论我们考察地中海还是中国市场的资料,对东南亚产品需求的增长都似乎是在1400年前后突然开始,而1500年至1530年期间的中断期也清晰可见……尽管中国严禁私人贸易,但在15世纪,前赴南洋的中国商船似乎仍在增加。”“毫无疑问,郑和下西洋刺激了东南亚对中国市场的商品生产……通过南洋贸易而贩运到中国的主要产品胡椒和苏木数量空前,在15世纪首次成为大众消费品;在政府的仓库里,胡椒和苏木堆积如山、积压过剩,政府只好用其来支付成百上千官员和士兵的薪水。郑和下西洋也可能导致了印度胡椒树传到苏门答腊北部,从而导致了随后为中国市场而生产的东南亚胡椒产量的急剧增加。此外,它也可能导致了1400年前后马鲁古香料出口的增长。阿瑜陀耶、马六甲、巴赛、文莱、锦石和淡目这些贸易城市早期的繁荣都部分归因于15世纪早期中国船队在这些地方停泊贸易。”然而,受传统认识的局限,明朝统治者总是不自觉地以自我为中心,其视野所及,主要还是周边属夷及诸国;对“四夷来朝”,是以恩赐、施舍的自大心态,对于贡使,又缺乏必要而有效的管理,致使一些逃至海外的华人纷纷冒充外国贡使,以私货诈称朝贡,以图明廷厚赐之利。正如明人所称“四夷使臣多非本国之人,皆我华无耻之士,易名窜身,窃其禄位者。盖因去中国路远,无从稽考,朝廷又惮失远人之心,故凡贡使至,必厚待其人,私货来皆倍偿其价,不暇问其真伪。射利奸氓,叛从外国益众”。正因如此,明廷始终无法利用朝贡关系建立起正常健康的区域商业贸易网络,主动与海外市场接轨,而是不自觉地将自己屏蔽在即将到来的全球贸易时代之外,自然也就不可能通过“四夷来朝”获得经济利益。一部分开明官僚也曾认识到华“夷”通商,能实现互利双赢,称“夷中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以故祖训虽绝日本,而三市舶司不废……北夷有马市,西夷有茶市,江南海夷有市舶,所以通华夷之情,迁无有之货,收征税之利,减戍守之费”。后来发展起来的民间海上贸易,却多为沿海豪族大姓及地方官僚所把持,明廷从海外贸易中获得的利益十分有限。这又反过来强化了明朝官员“事外夷,疲中国”观念,成为阻碍明朝拓展对外交往,进一步融入世界发展潮流的桎梏。成化年间,明宪宗曾欲仿效成祖,遣使复下西洋,“诏索郑和出使水程”,为“车驾郎中刘大夏所匿”。兵部尚书项忠诘责,刘大夏称:“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归,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当切谏也。”
其二,明前期对外交往强烈的功利倾向,导致明朝与“四夷”对于交往目的存在明显的错位与效果落差。简言之,明廷谋名,“四夷”逐利。明朝开展对外交往的目的,就是希冀通过对外展示富强,以实现“万邦来朝”盛况,进而巩固自己的地位。对“四夷”而言,“虽云修贡,实则慕利”,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外国贡使除了上贡物品外,往往携带私货冒充贡物,然后又利用明廷赏赐的物品到地方贸易,以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如景泰年间,日本遣使来朝,上贡数额较多的廉价附进物,却从明廷手中获得大量的赏赐,大获其利,而每次获利又极大地刺激其再次进贡的欲望。史载:
礼部奏日本国王有附进物。及使臣自进附进物,俱例应给直。考之宣德八年赐例……比旧俱增数十倍。盖缘旧日获利而去,故今倍数而来……计其贡物,时直甚廉,给之太厚,虽曰厚往薄来,然民间供纳有限,况今北虏及各处进贡者众,正宜撙节财用,议令有司估时直给之。已得旨,从议。
明廷减少赏赐引起了日本使臣的严重不满,反复要求明朝按惯例赏赐。由于双方目的并不一致,导致产生的效果与明朝统治者的期望出现较大的心理落差。一旦明朝国力衰退,双方关系的不稳定、不可靠性便开始表现出来。明廷认为“夷”人性贪、狡诈,于是主动对“四夷”朝贡行为进行约束。而当朝贡无利,“四夷”也就失去了继续向明廷朝贡的动力,“万邦来朝”局面自然难以维持。爪哇原是东南亚朝贡较勤的国家,自景泰年间后便“不常至”;渤泥在宣德年间之后亦“罕至矣”;锡兰于天顺时期后“贡使亦间至”。至于印度洋沿岸的忽鲁谟斯、榜葛剌等国,宣德年间之后,贡使也都很少来了。可见,欲使对外关系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仅靠政治优待性质的贡赐是无法实现的,最根本的还得让其回归到互利的途径上来。诚如明人张瀚所言:“东南诸夷,利我中国之货,犹中国利彼夷之货,以所有易所无,即中国交易之意也。且缘入贡为名,则中国之体愈尊,而四夷之情愈顺,即厚往薄来,所费不足当互市之万一,况其心利交易,不利颁赐,虽贡厚赉薄,彼亦甘心,而又可以藏富于民,何惮而不为也。”显然,此时的明朝统治者并未意识到世界形势的变化,没能从农耕思维转到海洋贸易的思维上来,利用“四夷来商”,实现经济的转型。
更重要的是,“四夷来朝”的日渐沉寂,使明人对外部世界的探索、了解陷于停顿状态。发展对外交往,不仅是密切明朝与外界政治、经济联系的渠道,更是明人了解外部世界的重要途径。明成祖锐意开拓所创造的“四夷来朝”盛况,使明人有效地拓展了地理认知范围,增进了对东南亚、印度洋沿岸及中亚、西亚的了解。使臣出访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出使记录,如随同郑和下西洋的马欢所著《瀛涯胜览》、费信所著《星槎胜览》、巩珍所著《西洋番国志》等书,对沿途所到之地的物产、人情、风土、经济、地形等均有较详细的记载,尤其是细致记录了中国通往西洋的具体海路、里程,使中国对西洋的了解,在元代的基础上得到新发展。马欢自述“余昔观《岛夷志》载天时气候之别,地理人物之异,慨然叹曰:普天下何若是之不同耶?……历涉诸邦其天时气候、地理人物,然后知《岛夷志》所著者之不诬,而尤有大可奇怪者焉”。费信也称“永乐、宣德间,选随中使至海外,经诸番国,前后数四,二十余年,历览风土人物之宜……则中国之大,华夷之辨,山川之险易,物产之珍奇,殊方末俗之卑陋,可以不劳远涉,而尽在目中矣”。同样,陈诚奉命出使西域留下的《西域行程纪》《西域番国志》,对出使的西域各地具体交通线路、道路里程、山川形势、风土人情都有极为详尽的记载,堪称西使报告。这些使臣的著述正是开拓“四夷来朝”盛况的产物,成为时人了解外部世界的第一手资料。随着明廷对外交往趋于保守与收缩,“四夷来朝”盛况不再,明人对外界的探索、了解也随之停滞。成化时期,兵部车驾郎中刘大夏视郑和下西洋为一大弊政,将其留存的珍贵档案“毁之,以拔其根”,既彻底断了明宪宗复遣使西洋的念头,也阻止了明人对外部世界的持续探索。此后很长时间内,明人对外部世界发生的巨大变化浑然不知,对西洋和西域的认识,依然停留在明初马欢、陈诚等人的记述上。故一些学者明言其后明人凡涉西域之书,几乎都曾取资于《西域番国志》,如李贤《明一统志》、何乔远《名山藏》、罗曰褧《咸宾录》等,“清修《明史·西域传》,亦多所采摭”。由此可见明中叶后,明人对西洋、西域地理及社会的了解仍停留在明初的认知水平上。以至于成化、弘治年间,撒马儿罕使臣泊六湾开通印度洋到广州的海上航道,由陆路贡狮,又由海路回国,不久又由海路入贡,明朝君臣对此惊愕不已。至于来自更远地区的佛郎机人与欧罗巴人,明人更是缺乏了解,留下的是完全错误的记载,所谓“万历己亥,海外利马窦者,自言欧罗巴国人,其国南海中,与西洋佛郎机国相近”。这应是明代收缩对外交往及厉行海禁后,明人对外界认知严重缺乏所致。
总之,从“四夷来朝”到“四夷来商”,是明廷对外交往由积极开拓转向主动收缩的过程;也是由官方主导逐渐转向民间发展的过程。随着明朝“逐渐放弃了在国际社会的积极角色”,明统治者由最初全球化发展的积极推动者,逐渐沦为旁观者。明朝统治者的保守政策,也影响其对世界的认知,使明朝未能与世界海洋贸易发展的大潮接轨。
(作者刘祥学,系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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